食品监督需激活群众积极性

10.08.2015  11:22

  日前,包头市食品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在青山区园林新村宏达木器厂院内查获一个生产食品麻叶的黑作坊,当即查扣了这里生产的麻叶,查封了该作坊,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将该案件移送青山区有关部门查处。(8月6日《北方新报》)

  包头市接到群众举报查处食品黑作坊,再次证明了“群众眼睛是雪亮的”这句名言的积极意义。监管好食品安全工作关乎千家万户的餐桌安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也很高。近年来,我区在打击违法生产食品案件中,群众的协助和举报成为监管食品安全的重要力量。

  进一步看,每一件商品从制造、生产到市场,最终是要流入到消费者手中,假冒伪劣食品也不例外。执法者虽然监管整个市场的秩序,但毕竟人数有限、力量有限,打击假冒伪劣食品也常常应接不暇,而群众的力量,无疑是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的最大源泉。

  因此,保证食品药品安全,必须让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进来,形成合力,突出加强公共治理模式,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才能够更加严密和有效。总之,只有激活群众监管的积极性和主人翁意识,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形成群众监管的汪洋大海,才能使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无处藏身遁形。文/沈峰

[责任编辑 张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