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高新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稀土高新纪检监察在线微信公众平台。
高新区廉政教育网络平台。
高新区着力打造集政策性、思想性、示范性、教育性、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于一体的党风廉政教育基地,为广大党员干部接受党风廉政教育搭建了一个新平台,推动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机关大楼的廉政文化展板。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政治立场。
2014年,稀土高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市纪委监察局和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推进“三转”,聚焦中心任务,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重点强化案件查办工作,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开创了崭新的工作局面。
◎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于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适应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稀土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将其摆在全区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要求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制定印发了《稀土高新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工委主体责任、纪工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了制度保障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与区属40多个部门、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暨惩防体系建设2014年目标责任书》,督促各部门、单位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区纪工委制定印发了《稀土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将监督责任细化为7大项21小项具体内容,并建立了签字背书、责任报告、提醒约谈、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保障措施;制定出台了《稀土高新区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实施约谈的对象、情形、内容和方式,为顺利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
◎着力强化案件查办,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手段。2014年稀土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突出主责主业,着力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注重加大案件查办软硬件建设力度。硬件建设方面,建设了30平米标准化谈话室,配备了办案设施,为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提供了保障;软件建设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素质通过“四项措施”达到“四个提升”(即:通过开展“每周课堂”业务学习活动和选派人员参与市纪委专案组工作提升执纪办案能力;通过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提升案件线索的获取能力;通过实施“一案双查”制度提升案件查办的震慑能力;通过建立案件信息报告机制提升上级纪委、区党工委对纪工委监察局工作的支持力度),切实保证办案质量和效率。同时,注重将人员力量向案件查办一线倾斜,使参与案件查办人员增至11名,占部门全体人员的69%,并从公安、检察、财政、审计等部门选拔优秀专业人才组成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办案人才库,实现办案力量的有效整合。
2014年共接收信访举报63件(次),其中涉法涉诉等不受理的27件,实际受理36件。立案13件,全部办结,查办案件实现“零”的突破。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组织处理3人,问责处理4人。通过加强查办案件,增强了警示震慑效应,发挥了查案工作的治本功能,深得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着力深化作风督查,促进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作风建设一直是党的建设重点。稀土高新区纪检监察机关针对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经常性督查与专项督查结合起来,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收到明显成效。
针对节假日期间的“四风”问题和工作作风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暗访24批次,发现并纠正问题36个,内部通报57人,全区范围通报15人;对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问题进行治理,要求全区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全部填写《党员领导干部不出入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承诺书》,并通过走访调查进行了专项整治;对区属40家单位、19个办事窗口及12个基层站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查阅违纪记录等形式,组织基层群众、服务对象和干部职工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立即整改,坚决纠正不正之风;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拆迁案件1起,处理相关人员3人,努力维护群众利益。
◎着力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
加强对上级党委政府和稀土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也是提高部门执行力、保证政令畅通的有效途径。
2014年,围绕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情况以及落实自治区、包头市和稀土高新区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监督检查48次,重点围绕包头市惠农惠牧政策落实情况、低收入农牧户供应冬季取暖用煤工作、稀土高新区“九大工程、十项措施”工作、210国道(滨河段)和铁路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初核效能案件1起,处理各类效能投诉5起,责令相关部门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组织全区300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稀土高新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有效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履职行为,增强纪律约束;此外,在组织区纪工委监察局党员干部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选派了2名班子成员和4名工作人员负责全区教育实践活动的督查指导工作,对党工委派出的6个督导组进行督促检查指导、传导压力,共编发督查工作手册40余册,深入实地对区属13个部门单位走访抽查,并责令整改,保证了区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序开展。
◎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营造廉洁从政浓厚氛围
加强宣传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营造反腐倡廉良好舆论环境的重要手段,是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迫切需要。
稀土高新区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更新完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基地,增设了廉政文化长廊和荣誉墙等八个方面的内容,组织全区干部职工参观学习1000余人次;通过廉政网站、机关大楼公共视频媒介等载体发送廉政讯息共683条;开展网络舆情监控和网评工作,发出网评文章6篇,评论59条,其中《打铁自身硬,正人先正己》一文被中纪委网评集收录;组织观看《高墙里的官员们》等警示教育片72部,强化反面案例警示教育效果;编辑印发《党风廉政教育学习资料汇编》等三类廉政宣传资料2900余册,制作廉政宣传展板24块;开通“稀土高新纪检监察在线”微信公众平台,定期推送廉洁公益信息、法规释义、警句格言等,全年共更新60余条;开展“高新清风”廉政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共征集到作品65幅,在滨河大厦一楼大厅展出;加强廉政工作宣传,在由稀土高新区党群部主办的《稀土高新报》开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栏,刊发党风廉政工作动态、廉政书法、廉政漫画等14篇;在《包头日报》刊发党风廉政稿件4篇,努力营造稀土高新区勤政廉政和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
◎着力落实“三转”要求,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明确要求,这是中央对于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工作、锤炼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出的新希望。
2014年,稀土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对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认真清理,一次性取消或退出50个,比率达85%;在内设纪检监察处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中心2个科级机构的基础上,按照市纪委内设机构职能对应的要求,设置了办公室、宣教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纠风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和案件监督管理室等8个职能室,健全了工作职能,明确了人员职责,公布了联系方式;加强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明确了“一镇两办”的纪检书记,并在村、社区实行包村干部兼任纪检监察员制度,将纪检监察工作延伸到最基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制度清理和建章立制工作,废止制度3项、修订制度1项、新建制度6项,努力促进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注重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开展“每周课堂”业务学习,认真学习了十八大以来中央、自治区、包头市纪检监察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监督,成立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工作机构,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确保纪检监察队伍的纯洁性、廉洁性。
[责任编辑 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