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问内蒙古新一轮草原补奖:让政策红利更多惠及贫困农牧民

22.09.2016  22:37

新闻发布会现场

  9月21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就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作出解读,并现场答记者问。其中,新政中“奖补与牧区精准扶贫相结合,红利将更多惠及贫困农牧民”等问题备受关注。

   问题1:草原补奖政策在内蒙古自治区已经实施了五年,并取得有目共睹的成效,请问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与一期相比有一些什么样的亮点和不同的地方。

  答: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与一期相比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不同,也是亮点。一是优化政策内容。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取消了牧民生产资料补贴和牧草良种补贴,但是这两部分政策补贴资金并没有减少,而是合并到了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这样政策目标更明确就是保护生态,增加农牧民收入,同时便于基层组织落实。二是提标扩面。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禁牧补贴提高了1.5元/亩,草畜平衡奖励提高了1元。坚持“应补尽补”的原则,凡是承包到户的草原均可以享受补奖政策。三是新一轮的草原政策落实与牧区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并写入到基本原则中,将政策红利更多的惠及贫困人口,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的政策目标。

   问题2:刚才您提到与牧区精准扶贫相结合,请问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如何与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我们主要从以下三方方面着手,一是政策倾斜。自治区贫困县共有57个,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覆盖44个旗县,覆盖率达74%,涉及资金29亿元,占总资金的64%,也就是说新一轮草原补奖资金有64%投向了贫困旗县。二是牧区禁牧区的保底标准不能低于脱贫线,也就是说凡是牧区享受禁牧补贴的牧民将全部脱贫。三是在聘用草原专职管护员时,优先聘用具备条件的在册贫困户。通过以上三项措施,让生态补偿的政策红利更多的向贫困人口倾斜,实现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的目标。

   问题3: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中,禁牧补贴标准是7.5元,草畜平衡奖励是2.5元,广大牧民一直很关心这个问题,“我拿到手的补贴是否就是这个标准。”

  答:与一期相比,新一轮的禁牧补贴的测算标准也由原来的6元/亩·年提高到7.5元/亩·年,草畜平衡奖励测算标准由1.5元/亩·年提高到2.5元/亩·年。那农牧民拿到手里的钱就是这个标准么?我们这里所说的测算标准,并不是发到牧民手中的标准。例如禁牧测算标准是7.5元,但各盟市,甚至于各旗县均有不同,有的超过7.5元,有些不足7.5元,这要依据各地区草原生态恢复成效和生产能力综合评定,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标准亩系数。

   问题4:刚才您提到了标准亩系数,我们知道一期内蒙古草原补奖政策落实,也是采用标准亩系数计发奖励资金的。请问与一期相比新一轮的标准亩系数有哪些变化么?

  答:一期的标准亩系数是以全区天然草原平均载畜量为基数,即39亩/羊单位,各盟市的平均载畜量与之相除即为为本盟市的标准亩系数。

  新一轮是以全区天然草原五年平均产草量为基数,新一轮的标准亩测算方法,即考虑了全区不同草地类型生产能力差异,也反应出各盟市一期补奖政策成效。简而言之就是草多了,生态好了,你的系数肯定就提高了。

   问题5:据了解,一期草原补奖政策是内蒙古最大的一项惠农惠牧政策,资金规模大,涉及户数多。请问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如何能保证资金足额按时到户,在资金发放和监管上有哪些强有力的措施么?

  答:一是建立健全自治区草原补奖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各盟市旗县财政部门会同农牧部门根据草原补奖政策资金分配情况,设立草原补奖资金专账,并下设各项资金明细账户,分别核算,专款专用。补奖资金要严格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及时发放到农牧民手中,并在卡折中明确资金项目名称。旗县补奖资金发放形成结余的,需及时向自治区财政、农牧部门上报资金结余情况,不得擅自调剂或挪用。二是执行政策落实“季报”制度。各级农牧部门负责任务落实情况的统计汇总上

  报,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系统,时时监控草原补奖资金的兑现到户情况,并每个季度形成专报,由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盟市通报。三是多方筹集配套资金。自治区、盟市旗县现有的草原生态保护建设预算内资金要继续留用,并逐年增加投入,与中央资金形成政策合力,确保草原补奖政策的顺利实施。自治区政府每年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政策任务和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问题6:在新一轮补奖政策中,补奖资金与履行责任挂钩,建立奖惩制度,这是一期政策中没有的,能否给我们解答这项内容出台的出发点和目的是什么?

  草原补奖资金兑现与农牧民禁牧、草畜平衡制度履责情况相挂钩,对于执行禁牧和草畜平衡不到位,扣发或停发其部分补奖资金,对于严格执行禁牧和草畜平衡的,给予奖励。也就说在享受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红利的同时,也要承担起保护生态的责任。

   问题7:能否给我们讲讲哪些人、哪些地方可以享受新一轮补奖政策,或者说有权利享受该项政策。

  答:首先从草原这个角度来讲,国家安排内蒙古禁牧和草畜平衡任务共计10.2亿亩,这也是内蒙古的可利用草原面积,凡是承包到户的草原均可以享受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依法转让的,其禁牧补贴或草畜平衡奖励应归受让方。从人的角度来讲。凡持有草原承包经营权证或签订了草原承包经营合同的农牧民、国有农牧林场的员工均可以享受草原生态补奖政策,这里所说的农牧民和国有农牧林场员工一定是我们内蒙古户籍的才能享受。为了更加明确受益主体,我们同时规定凡是纳入到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的已流转草原,也要严格执行相应的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其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应归原承包人。也就是说,草原承包到户是享受草原补奖政策的先决条件。

   问题8:就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落到实处,我们有什么样的具体措施。

  答:一是加强草原监督管理。盟市、旗县要加强草原监督管理体系建设,配备专职草原执法人员,强化执法手段,确保专职草原管护员工资补贴、监管工作经费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各级草原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农业部《草畜平衡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内蒙古自治区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同时充分发挥专职草原管护员作用,统一组织,严格管理,定期巡护,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成效监测评估制度,从生态恢复、生产生活、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等三个方面着手,采取课题式的监测评估管理模式,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围绕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目标,细化监测指标,明确数据时效,采取科学的监测评估方法,及时掌握监测评估结果,分析政策落实存在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取得实效。对获得合格以上评价等级的盟市,按照排名,综合考虑草原面积、工作难度等因素安排奖励资金,对不合格盟市,不予安排奖励资金。自治区将草原补奖政策绩效考核成绩纳入到年度盟市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中,并作为草原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编制草原资源资产负债表的重要依据。

  三是强化基础工作。进一步贯彻任务落实到户、补助发放到户、服务指导到户、监督管理到户、建档立卡到户的“五到户”原则,规范草原补奖信息系统管理机制,扎实做好草原补奖信息系统录入,细化草原补奖政策受益人员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稳定和完善草原确权承包,依法保护基本草原,严守草原生态红线。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手机网络等多元化的新闻载体,以及进村入户宣讲培训、发放政策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读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让广大基层干部、农牧民充分知晓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保证政策平稳过度,全面落实。(富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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