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累计减贫178万人 贫困发生率下降至6%

23.02.2016  23:50

   本网讯(记者 赵静) 2月23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15年底,全区贫困人口由2010年底的258万减少到了80万,累计减贫178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9.7%下降到了6%,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0年末的1437元增加到3100元。

  据悉,内蒙古连续3年实行省级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旗县工作制度,由38位省级领导干部“一对一”联系38个贫困旗县,帮助贫困旗县解决制约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在省级领导带动下,全区有465名盟市级领导2308名旗县级领导和8万多名党员干部分别联系贫困苏木乡镇、贫困嘎查村和贫困户。2013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创新扶贫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扶贫攻坚工程的意见》“三到村三到户”工作方案、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实施方案、贫困旗县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

  目前,内蒙古贫困地区水、电、路、房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教育、卫生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大幅度提升,生态建设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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