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下拨2000万用于重特大疾病救助

19.05.2016  16:08

  5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慈善总会了解到,由该总会联合自治区民政厅共同开展的“内蒙古自治区重特大疾病慈善医疗救助专项基金”2016年度救助资金2000万元将于近期到位。救助对象资料审核工作正有序开展。

  2013年,自治区慈善总会同自治区民政厅联合设立“内蒙古自治区重特大疾病慈善医疗救助专项基金”,用于救助我区城乡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农村牧区五保供养对象、“三民”人员及由各地政府、民政、慈善总会审核确认的符合救助条件的其他重特大疾病患者。该专项基金的救助病种为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尿毒症)、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结肠癌、直肠癌、布鲁士杆菌病、胃肠道间质瘤、肾癌、肝癌、多发性硬化症(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肺动脉高压(肺血管疾病)及其他突发性、罕见性重特大疾病。

  截至目前,自治区重特大疾病慈善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共下拨救助资金6000万元,自治区慈善总会募集捐款(捐药)价值达3350万元,已救助各类重特大疾病患者3030人。(记者 刘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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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慈善总会了解到,2016年度“全区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项目救助资金150万元已经到位。

  由自治区慈善总会开展的“全区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项目,用于救助具有自治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0~18周岁有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肾病、恶性肿瘤的患者。该项目依据患者诊疗费用支出情况,对治疗费用在5万元以内的救助1万元;对治疗费用在5万~10万元以内的救助2万元;对治疗费用在10万~15万元以内的救助3万元;对治疗费用在15万~20万元以内的救助4万元;对治疗费用在20万~25万元以内的救助5万元;对治疗费用在25万元以上的救助6万元。

  申请“全区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项目的贫困儿童家庭,需持家庭成员及个人身份证明、城乡低保证明、医疗诊断证明、诊疗票据复印件、照片等材料,向自治区慈善总会提出救助申请。(记者 刘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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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文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