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政厅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二次学习研讨

07.09.2015  18:20

  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厅党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8月20日下午和9月1日上午,兰恩华厅长先后两次主持召开厅党组中心组“三严三实”第二专题学习研讨会。会上,7名厅领导、10名机关处室(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中央要求和正反两面典型,围绕“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这一主题,深入剖析、深刻反思,认真进行了交流讨论。

  研讨中,兰恩华厅长以身作则,深刻剖析了自身问题,并强调,作为领导干部,必须做到五点:一是必须坚定理想信念,严格遵守各项党纪党规,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高度,严格落实“五个必须”要求,坚决防止和遏制“七个有之”现象,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必须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升个人党性修养,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经常检查和弥补自身不足,不断进行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自我革新。三是必须强化规矩意识,从严从实管理干部队伍,要让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自觉从一言一行、一点一滴做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党规党纪以及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将其作为从政之律、工作之纲、人生之镜。四是必须突出责任担当,锐意创新开展各项工作。要坚决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各项决策部署,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勇于创新、力破难题,充分发挥“钉钉子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标准和干劲,全力以赴推进民政各项工作。五是强化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监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制度治党的要求,完善监督体系,拓宽监督渠道,切实让权力规范运行、阳光运行。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群众的监督,媒体的监督,要主动向监督部门说明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坚决防止各类问题的发生。

  通过“三严三实”第二专题的学习研讨,使党组班子成员和机关处室(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一步明确了不仅要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立场,还要在生活小节上严格自律,警惕潜移默化的腐蚀作用,防微杜渐,守住底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的具体要求,努力做一名“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民政干部,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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