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不动产权第一证在二连浩特颁发

31.10.2015  12:05

  10月28日9时40分,二连浩特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的牌子刚一挂上,二连浩特海关关长李春晖便领到了编号为“No.D15……001”的全区不动产权第一证。以此为标志,我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式启动。

  “不动产权第一证在二连浩特颁发,而且颁发给了我们海关,由此可见自治区对口岸贸易和海关工作的高度重视。”李春晖手拿红色证书神情庄重地说。

  翻开证书,只见里面详细记录了权利人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专有建筑面积、房屋所有权使用年限等权利状况。首页的上方还印有二维码标识,持证人的所有不动产登记信息都存储其中,随时可以扫描查询。

  紧随其后,在上午10时,二连浩特市市民道日娜领到了编号为“No.D15……002”的个人不动产权第一证,她购买的第一套住房被登记到了证书中。

  “有了这个本本,我的房子就有了法律保护,这下我可放心了!”从道日娜的眼睛里,记者感到了这个变化给她带来了的喜悦。

  其实让道日娜兴奋的还有很多。如办理这本不动产权证书时,她不必再像以往那样跑房管、国土两个部门,再分别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了。“两证合一,时间节省了,费用减少了。”道日娜说。

  “以前,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要分别办理,现在将两证整合为一证,一个窗口办理,不仅便于管理,信息也更加全面准确。而且少跑路,少花钱,方便企业群众,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二连浩特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军有说。

  据他介绍,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整合了房屋、土地、林权、草原部门的机构、职能、人员和管理数据。申请人资料准备齐全后即可申请办理,登记机构依次完成受理、初审、复审、核定、登簿等程序,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到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的指定窗口就能领证了。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家推出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也是一项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赵大勇说。据了解,国务院于2014年12月22日颁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并明确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3月20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挂牌,随即启动市级机构及职责整合工作。截至目前,乌兰察布、呼伦贝尔等8盟市的整合工作已经完成,其他盟市预计年底前全部完成。(记者红艳)

[责任编辑 范悦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