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再让汽油成凶案帮手

28.07.2015  12:27

  《北方新报》近日连续刊发消息《四子王旗发生命案致2死2伤警方发布协查通报》《四子王旗命案嫌犯落网其妻伤重死亡》,对发生在四子王旗的一起命案进行了报道。7月24日,警方公布了犯罪嫌疑人张锁根的作案动机和部分作案细节。

  通过对细节的还原,使我们看到这三死一伤的重大凶案是如何步步发展,进而得逞的。案件自有其独特的脉络与惊心动魄之处,但是我们还是从中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汽油!“从加油站购买了一塑料桶汽油”,“将购买的汽油点燃,骗张某某开门后闯入……”,张锁根借助汽油实施犯罪的事实,让人不禁想起6月底在赤峰市敖汉旗发生的丈夫纵火烧死岳父母一案。该案中,加油站工作人员违规出售散装汽油无意中成为帮凶,结果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日。而在张锁根一案中,加油站对散装汽油的售卖疏于管理,何尝不也是对案件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呢?我区出台的《关于严控严查散装购销汽油的通知》,对于散装购买汽油的个人做了严格的限制规定。如果加油站工作人员认真落实,照章办事,犯罪嫌疑人想得到汽油绝非易事。可惜,警惕性不足也好,利益为上也罢,总之,制度形同虚设,使其失去了降低凶案发生几率的关卡作用。

  这两起相隔时间不长的凶案,暴露出某些基层加油站的麻痹大意思想,对待制度的散漫态度。就此,相关部门有必要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整顿,查漏纠偏,以加强加油站的防范意识,提高对制度的重视程度。文/北风

[责任编辑 张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