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杭锦旗公安局与磴口县公安局就公安检查站工作签订警务协作协议

17.08.2015  13:34

  杭锦旗公安局巴拉贡镇G110国道三盛公黄河大桥公安检查站位于黄河南岸,距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公安局三盛公黄河大桥公安检查站500米,由于两处公安检查站相距较近,在同时开展查缉工作时形成重复检查,给过往车辆、群众带来不便,为进一步建立完善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深化警务协作,提升治安防控整体效能,减轻检查站民警工作压力,真正发挥公安检查站“防护网”“过滤器”作用,夯实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安保工作,8月10日,杭锦旗公安局结合实际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通过与磴口县公安局协商,就公安检查站工作与磴口县公安局签订了警务协作协议。

  协作要求:在警力调配上,由双方公安检查站站长协商配置,值班站长及当班组长有权对警力、警用装备进行统一调度;在勤务模式上,实行24小时三班倒工作制度,单日由杭锦旗公安局安负责查控,双日由磴口县公安局负责查控。在磴口县公安局公安检查站执勤时,杭锦旗公安局将派出两名民警对过往人员及车辆信息进行采集、上传,磴口县公安局协调武警人员负责期间的安全警戒;在执勤交接上,双方于次日9时前完成工作及警用装备交接工作;在战果及工作开展情况报送上,由前一日开展查控的公安检查站在勤务交接时,将检查情况分类、统计后分别报送两地公安局,同时在联勤过程中获取的战果共享,分别上报,紧急重大情况随时通报;在案件查处及重大警情处置上,由负责查控的班组处理,重特大案件由双方负责人协商后进行处置,不得互相推诿扯皮,遇到暴恐等特大、恶性警情,值勤人员务必第一时间通报双方,联合处置。

  通过警务协作协议的签订,进一步发挥了各自公安检查站的优势,并在警务协作协议的框架下,形成了双方互联互通、优势互补,完善资源共享、执法共管等机制,将有限的警力投入到了有效的警务中去,切实织密了公安检查站查控及安全防控网,形成了管控合力,共同筑牢了民族运动会安保公安检查站管控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