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机场与空军大同指挥所签订飞行管制协议
16.03.2016 19:13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3月10日,二连浩特机场公司副总经理刘曙艳与二连市交通局副局长王功等一行四人赴大同,与空军大同指挥所签订了2016年军民航飞行管制协议。
由于朱日和空域范围飞行和演习活动日渐频繁,军民航之间的飞行冲突和空域使用冲突逐渐显著,为保证飞行安全、防止危险进近、杜绝航空事故隐患,完善管制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飞行管制条例》、《飞行间隔规定》、《全国航路管制指挥移交和航路管制指挥方案》、《二连浩特赛乌素机场使用细则》及有关的条令、条例,结合军民航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后,双方于3月10日重新签订了管制工作协议。
该协议从飞行计划申请及情况通报、飞行指挥及管制协调、飞行调配、通信规定及相关要求等六个层面进行了详细叙述。首先从计划申请方面进行了重新规定,要求二连浩特机场管制室由之前的只向呼和区域管制室通报次日飞行计划,变更为向大同指挥所和呼和区域管制室同时报告次日飞行计划,从根本上避免了由于漏报引起的军民航飞行冲突。此外,协议中还明确了二连浩特机场与大同指挥所通过热线电话通报的直接通报关系,使得军民航协调更加快捷有效。
由于二连浩特机场地处中蒙边境线附近,距离边境线仅有31公里,所以协议中还就二连浩特机场的管制空域范围和飞行情况通报内容进行了详细描述,重点在于明确相关职责和工作程序,避免航空器误出国境的事件发生,更是避免了大同指挥所对正常民用航班飞行的误判。
该协议的签订,进一步满足了二连浩特机场对于实际管制工作的需要,也为二连浩特机场的管制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和可靠的保障。在进一步详细描述了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同时,也为军民航飞行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更为共同做好军民航协调配合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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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3.2016 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