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专门机构建设 充分发挥“一主多元”作用

24.08.2016  20:04

 

 

8月5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建设座谈会在农业部北办公区农广中心召开。会议交流了各地加强农广校体系和师资队伍建设的经验做法,研讨了《关于贯彻落实健全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体系定向培养职业农民的意见》(讨论稿),研究部署了新阶段农广校与定向培养职业农民相适应的职能建设、条件建设和能力建设的举措与机制。中央农广校常务副校长、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主任刘天金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各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农广校领导及部分地、县级农广校负责人参加会议。

 

刘天金要求,作为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专门机构,各级农广校要以习近平总书记“谁来种地”战略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时代脉搏,紧紧围绕构建职业农民队伍、形成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战略任务,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承担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教育培训、认定管理、跟踪服务等关键性工作,扎实做好基础数据库、认定数据库和培育师资库建立等基础性工作。

 

刘天金强调,定向培养职业农民,核心是围绕职业农民本身的性质、特点、规律进行精准培育。当前农广校体系建设要突出抓好四个方面重点工作,旨在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目标、内容、方式和效果的全方位精准。

 

一是强化职能定位,加快建设专门机构。 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明确农广校培育基础工作、教育培训资源统筹和认定管理等公益性职能,充分发挥农广校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门机构的主体作用。没有建立农广校的,要尽量单独建立农广校,或依托农口部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建立农广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要抓住改革机遇,主动谋划争取,进一步强化农广校的公益性定位,努力做到“三个不变”,即农广校(中心)由农业部门主管的体制不变、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性质不变、独立设置的办学格局不变。

 

二是探索统筹机制,建立“专门机构+相关资源+市场主体”大体系。 坚持开放的大体系观,集合一切资源,创新机制模式打造资源集合平台。农广校作为专门机构,要发挥好组织支撑和资源保证作用。依托乡镇(区域)农技推广机构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将专门机构的组织保障进一步向乡镇(区域)延伸。对接农职院校建立培养基地,提供新型职业农民高端培训,贯通高职教育。充分依托市场主体,引导农民合作社等建立农民田间学校,实行统一命名,规范挂牌,建立政策推动、扶持拉动、任务带动、机制联动的运行机制,以“一社一校”的布局实现对产业和农民的全覆盖。利用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建立产业现场教学基地,服务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实践。

 

三是加大条件建设,筑牢工作基础。 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县级农广校设置标准,开展标准化县级农广校创建活动,创建与培育职业农民职能相匹配的示范学校。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部门政策、资金和项目的支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办学条件,努力实现条件建设新突破。充实设施设备,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对接“云上智农”职业农民信息系统,开发地方特色优势教学资源,强化教学资源传播利用,为农民提供灵活便捷、智能高效的信息资源服务和在线教育培训。

 

四是强化“三个能力”,提升履职水平。 充分发挥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决策参谋、技术支撑和政策执行等公共服务职能,配合农业行政部门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础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政府的支撑能力”。强化对农民田间学校建设和运行的指导、服务与支持,不断提升“服务体系的保障能力”。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加快构建职业农民队伍这条主线,大力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不断提升“服务农民的供给能力”。

 

陕西、河南、江苏、湖南、湖北、河北及山东临沂、山西沁县农广校负责人分别就创建标准化县级校、加强农民田间学校建设、“一主多元”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基层校长队伍能力提升建设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发言。会议由中央农广校副校长陈直主持。

(来源: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