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5·8世界红十字日”暨区直单位“博爱一日捐”活动总结推进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

06.05.2016  19:29

自治区副主席、红十字会会长刘新乐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5月5日上午,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高校工委、国资委和红十字会在呼和浩特市联合召开了纪念 “5·8世界红十字日”暨“博爱一日捐”活动推进会,总结回顾“博爱一日捐”活动开展十年来的情况,安排部署2016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区直单位“博爱一日捐”工作,以实际行动纪念国际红十字运动152周年。

自治区副主席、红十字会会长刘新乐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红十字会副会长许宏智主持会议。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高慧广、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张金亮,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芳,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委员、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劼,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成员、自治区纪委驻红十字会联合纪检组组长娜日莎出席会议。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和各大企事业单位,驻呼各高校、中央驻呼各单位分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内蒙古军区、武警内蒙古总队、预备役师、边防总队、消防总队、警卫局、森警总队政治部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共240余人参加了会议。

刘新乐副主席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要求区直各单位各部门要把 “博爱一日捐”活动作为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的一项政治任务落实好,组织好,开展好,坚持好。要把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与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结合起来,与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结合起来,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做好宣传、组织和动员工作。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把宣传和推动“博爱一日捐”活动作为关注民生、传播人道文化、弘扬博爱奉献精神,推动公益事业发展的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形式,针对受众层次,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形成“献爱心、讲奉献、捐善款”的浓厚舆论氛围。税务部门要依法落实参加募捐活动的企业享受有关税收减免的政策。各级红十字会要按照自治区政府《关于开展2016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要求,将“博爱一日捐”资金的20%用于备灾救灾储备金,30%继续用于已经开展的“博爱送万家”、“博爱家园”、“扶贫复明”、大病救助等人道救助项目,50%的资金要围绕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和“十个全覆盖”等民生工程,集中实施一批符合基层群众需求、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民生项目,把“博爱一日捐”善款用到刀刃上,发挥资金最大效益,把捐赠人的爱心传递到更多的困难群众中。

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芳作了通报讲话。她追溯了国际红十字运动起源,回顾了“博爱一日捐”活动十年工作历程,通报了2015年区直单位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及捐赠款使用情况,介绍了2016年及“十三五”期间“博爱一日捐”资金募捐和使用计划。2006~2015年,共有268个区直单位参与了募捐活动,募集善款3638.91万元,支出2998.79万元用于开展各类人道救助活动,其中“博爱助学”活动投入485.12万元,救助贫困学生4851人;“博爱送万家”活动投入533.97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0680人;“博爱助医”活动投入167.59万元,救助贫困大病患者3588人;自然灾害的救助投入全区979.14万元,救助53907人;“红十字光明行”活动投入293.31万元,为1371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免费手术补贴;“博爱家园”等项目建设投入326.03万元;开展直属机关困难职工临时救助等活动投入213.63万元,救助712人,总体直接受益群众近9万人。按照“博爱一日捐”捐款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捐款20%用于备灾救灾资金储备,现有储备备灾资金640.12万元,将随时用于较大自然灾害的紧急救助救援等。为了使善款的使用更加公开透明,自治区红十字会制定了《博爱一日捐善款使用管理办法》,实行专人、专户、专账和专项审计等管理制度,确保了募捐款管理使用规范。

王芳常务副会长还介绍了“十三五”时期和2016年“博爱一日捐”捐款的支出重点和方向。“十三五”期间,自治区红十字会将严格按照政府《通知》要求,在留足20%备灾救灾储备资金,30%继续巩固完善已有的“博爱送万家”、 “大病救助”、“救助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光明行”等救助项目之外,将募集的各种资金50%围绕扶贫攻坚和“十个全覆盖”等民生工程,选择一些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民生项目,进一步发挥“博爱一日捐”的社会效益。重点是构建人道文化传播、人道资源动员、救灾救助救护、生命关爱和开放共享五大体系,实施“五个500”项目,即:500个人道文化传播点、500个博爱家园项目、500个应急救护点、500个应急救护角、500个红十字示范校。2016年的“博爱一日捐”捐款,重点用于“光明行”和“五个100”项目补贴。一是“光明行”社会公益活动今年计划实施免费白内障手术4000例,其中自治区红十字会投入100万元“博爱一日捐”善款,为467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手术补贴。二是在全区实施五个100项目,重点是100个“博爱家园”项目。“博爱家园”项目是以“防灾减灾、健康促进、生计发展、人道传播”为主要内容的脱贫救助项目。共需资金2500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引导奖励补贴200万元。同时在公共场所建设100个人道文化传播点,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建设100个应急救护点,在社区、学校建立100个应急救护角,在大中小学建立100个红十字示范学校。同时在社区、学校、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建设20个志愿服务基地,在主题公园、冠名医疗机构、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场所建立20个文化传播基地,以上四项共需资金500万元,全部由自治区、盟市和旗县市区三级红十字会从2016年“博爱一日捐”善款中支出,其中区会本级补贴106.9万元。

王会长郑重承诺,自治区红十字会要严格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廉政建设规章制度,规范捐赠款物管理机制。要建立法律顾问和专家咨询制度,重大项目和资金使用要进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坚持集体研究、科学决策,确保用好每一笔捐赠资金。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每季度公示通报区直单位捐款和使用情况,切实做到“两公开、两透明”。

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高慧广,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金亮,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委员、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劼分别就组织开展好区直单位“博爱一日捐”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内蒙古大学、内蒙古人民医院等募捐活动先进单位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呼和浩特市榆林镇贫困白内障患者—刘全生向与会同志介绍了自己接受“光明行”公益活动免费手术,重见光明的情况,向捐助“博爱一日捐”善款支持“光明行”活动的区直单位干部职工表达了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