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珠穆沁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突破

20.03.2015  14:12

  东乌珠穆沁旗在严格执行草原生态奖补政策的基础上,科学划定生态功能区红线,积极推动落实生态保护“八项制度”,累计投入生态建设资金2.2亿元,认真组织实施生态建设“四大工程”,提前2年完成了宝格达山乌拉盖河源30万亩水源涵养人工造林任务,开展了国家重点湿地生态四季监测工作,切实推进了草原生态环境的持续好转。

  按照绿色矿区、和谐矿区建设要求,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和节能减排各项措施,深入开展环保整治“百日行动”,严格控制矿业开发强度,组织开展了矿产企业中期评估工作,对现有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整顿规范,累计投入近1.2亿元,狠抓矿区综合整治,督促企业加大矿区绿化和植被复垦力度,新增矿区绿化面积560公顷,完成工矿废弃地复垦207公顷。

  该旗立足于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加强对高污染、高排放企业的跟踪和监管,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下降20.4%和4%,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重点抓矿产品运输通道和矿区周边扬尘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和城镇烟尘污染治理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了空气环境质量。(特约记者 李燕)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