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08.03.2018  03:21
 

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内安委明电〔2018〕2号)要求,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定于近期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农机安全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范围

全区各盟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农机重点使用单位。

二、督查时间

3月7日至3月20日

三、督查组分工

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全国“两会”期间农机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和自治区农机监理站成立督查组,由自治区农机监理站杜杰站长带队,对赤峰市和锡林郭勒盟全国“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四、督查重点内容

(一)《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做好十九届三中全会和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内农牧办发〔2018〕4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监理站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内农机监〔2018〕4号)部署、落实情况。

(二)自治区农机化工作会议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三)去年以来国务院安委会巡查、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治区安委办互查及自治区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互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四)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是当前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目前,我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向好,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态势。但是,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事故隐患仍然存在。因此,各盟市农机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守安全生产红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监管责任,扎实落实各项有针对性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为“两会”的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环境,也为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

(二)突出事故防控,认真开展农机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要结合本地区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做好十九届三中全会和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一是强化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和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排查出的农机安全隐患督促整改,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二是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结合起来,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强化乡村道路安全检查,严格查处拖拉机载人、酒后驾驶、超载超速、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脱检漏审、拼装改装机械、伪造变造证照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予以严肃严罚,决不姑息,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坚决防范各类农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应急值守,积极做好农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各盟市农机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加强“两会”期间的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较大事故或其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立即报告,决不能漏报、迟报,更不能瞒报。要做好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和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发生事故或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努力把事故的影响和损失减到最小。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微信等多种媒介,广泛进行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和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及时进行总结,认真做好专项督导情况报送工作。各盟市农机部门要详细填报《全国“两会”期间农机安全专项督导检查情况表》(见附件),将本地区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农机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情况于3月19日前报自治区农机监理站。

联系电话:0471—6652246(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全国“两会”期间农机安全专项督导检查情况表

 

点击这里下载通知文件全文及附件

 

 

                  内蒙古农牧业厅农机局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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