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内蒙古划定“两区”6300万亩

24.10.2017  16:29

  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明确全区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共计6300万亩,其中粮食生产功能区5100万亩,包括水稻200万亩、小麦1000万亩、玉米3900万亩;重要农产品(大豆)生产保护区1200万亩。

  按照国务院“三年划定,五年建成,永久管护”的统一部署,2017年优先在试点旗县开展划定工作,2018年全面开展划定工作,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上图入库、建档立册,并逐级汇总,形成上下衔接、规范统一的信息系统。我区划定“两区”任务的盟市包括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

  据了解,建立“两区”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区域布局的重大举措,也是完善农业调控、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划定“两区”必须做到“三个必须”、“四个优先”、“四个禁止”。三个必须:必须是永久基本农田;必须是优质地块;必须是四大作物种植优势区。四个优先:优先选择基础设施配套的水浇地或比较平整的高标准旱耕地;优先选择生产潜力高的地块;优先选择已经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优先选择产粮大县和大豆主产县。四个禁止:禁止将退耕的地块划入;禁止将生态条件脆弱的地块划入;禁止将污染严重的地块划入;禁止将设施农业用地划入。

  划定的“两区”地块要求相对集中连片,平原区相对集中连片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0亩,丘陵区不低于100亩;具有明显区域优势,生态环境优良,产品产量高,品质好,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记者 刘晓君)


内蒙古:3年内完成粮食“两区”地块划定
  新华社呼和浩特11月14日电(记者彭源)记者日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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