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相撞变肇事者醉驾“火车”担全责

23.12.2015  18:47

  近日,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判处因醉驾导致两汽车起火交通事故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刘某某在判决前赔偿了被撞车辆车主李某的一切经济损失。

  11月11日20时30分许,刘某某酒驾小轿车沿伊金霍洛旗阿大线由南向北行驶至42公里处时,与相向驶来的一辆面包车相撞,造成两车当即起火。面包车起火后,该车驾驶人李某和乘坐人员吴某很快从车内爬出,二人发现肇事车辆的驾驶人趴在方向盘上一动不动,及时将他救出。最终,两车全部烧毁。经交管部门认定,肇事者刘某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伊旗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依法作出如上判决。(通讯员李志新)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