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盖管理区严以用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11.06.2015  18:11

  2015年,乌拉盖管理区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将讲廉政党课纳入管理区党政领导及各级党组织主体任务。近日,在管理区处级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会上,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孙振江同志,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主题亲自讲廉政党课,以此进一步促进廉洁从政。

  孙振江指出,宪法和党章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提供了法定依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的刚性要求。2015年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和盟行署廉政工作会议,对政府工作均明确提出坚持“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因此,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是赋予领导干部的一项政治责任。从工作角度看,“一岗双责”就是既要承担业务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又要承担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实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步发展,实现做事、管人、促廉相结合,实现提高工作水平与保持队伍清正廉洁相协调。从领导干部个人来讲,就是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标准依法履职、秉公用权,主动锤炼自身党性修养,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孙振江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其中业务工作是根本,党风廉政是保障,两者不可偏废,缺一不可。当前,经过教育实践活动的洗礼,广大干部反对“四风”、转作风成效明显,但还存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视不够、认识不深、研究不多;贯彻“一岗双责”积极性不高,抓落实力度不够;工作中放不开手脚,担心得罪人、怕丢票;担心抓党风廉政建设影响业务工作精力投入;缺乏经常性的督查、提醒,对分管部门及下属存在失教、失察,监督和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究其原因,都与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弱化、担当精神不足、纪律规矩意识不强有关,必须从思想觉悟入手加强教育引导,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清醒认识:不重视反腐倡廉建设,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是政治上的失职;如果分管领域部门不断出现作风问题,即使领导干部自身勤政廉政,业务工作突出,也是不称职的领导。

  孙振江明确指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践行严以用权的重要内容。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进管理区党风廉政建设,让责任制执行成为一种工作常态,应综合施策加以解决。一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通过教育引导、细化职责任务、强化责任追究,促进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敢抓敢管、勇于担当意识。二要注重方式方法,解决能力不足问题。将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紧密融合,坚持用统筹的理念、辩证的观点进行总体布局,就要做到“四个同步”、“四个亲自”,不搞形式主义,坚持结合本地实际和分管工作实情,做到开展工作有创新、有痕迹、有效果。三要突出抓好制度完善与执行。做到熟悉制度,完善制度,明晰规矩,落实制度,规范行政。把制度落实放在制度建设的首要地位,不讲特殊、不讲下不为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把抓制度落实作为一种常规性工作,抓好提醒教育,强化责任追究,常抓抓出习惯、抓出成效。

  孙振江强调,权利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作为领导干部,在履行“一岗双责”方面更要有担当精神,以身作则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廉政准则和各项纪律规定,敬法畏纪,依法办事,勤政廉政。2015年初,管理区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落实,从立规矩,抓制度建设入手,细化并严格落实签字背书、主体责任报告、述责述廉、“1530”党务政务公开、警示约谈、专项督查、考察考核及责任追究等8项保障制度。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组分别与班子成员签订了“分工告知书”,党工委、管委会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的部门和单位签订了“目标任务通知书”,通过“签字背书”既明确了“谁主管、谁负责”,又突出了“一岗双责”工作重点和具体任务。各级领导干部应清醒认识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围绕工作重点安排部署、抓好落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促进地区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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