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食药监和工商局严把五关推进安全生产常态化监管

12.01.2016  01:56

 

巴彦淖尔市食药监和工商局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多措并举,加大执法力度,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常态化监管。

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规定,积极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年报制度,积极落实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易燃易爆品、食品、公共和娱乐场所等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安全的高危行业和领域市场准入的登记和公示,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变通办理,从源头上堵住无安全保障的非法生产经营场所投入使用,把好入市准入关。对流通领域的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及商场、超市、宾馆等场所严格落实经营者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制度,落实经营者第一责任人制度。

二是严把执法检查关。结合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执法专项行动,对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网吧等重点行业(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分类建立前置审批台账,落实痕迹化监管和加大市场检查频率,确保日常检查监管落到实处。强化信息监管和抽查力度,结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加强对抽查名单中经营危险化学品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检查,严格执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配合安监、消防、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对涉及安全行业和危及公共安全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经营行为,努力消除各种不安全的因素。

三是严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关。突出易燃商品等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切实加强家用电子电器、装饰装修材料等商品质量的监管。认真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商品,要立即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

四是严把食品安全监管关。重点加强对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儿童食品、豆制品、饮料等食品的检查;加强对集贸市场、超市、商场等重点区域的检查;重点检查经营的食品外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依法查处销售“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督促经营户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加大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力度,严格检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五是严把消费调处关。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确保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及时汇总涉及安全生产的投诉举报信息,加强数据分析,及时公布消费警示、提示,保障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