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将严查六类贪官 反腐败无禁区特区盲区

11.02.2015  11:53

   本网讯(记者赵静) 2月10日,记者从全区检察长会议上获悉,2015年全区检察机关将严查六类职务犯罪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做到凡腐必查、有案必办。

  内蒙古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出席并讲话。

  马永胜强调,2015年内蒙古检察机关要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反腐败斗争没有禁区,没有特区,也不能有盲区。要敢于担当、依法办案,主动作为、重拳出击,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要严查六类案件: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特别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案件;工程项目、土地流转、矿产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国企改制等领域造成国有资产资源损失、流失的犯罪;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特别是“小官大贪”案件;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行贿犯罪;贿选、破坏选举等案件。要深入持续开展好专项工作。组织开展好查办和预防发生在“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过程中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在“大专项”中,各分市院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民生领域“小专项”活动。要深入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工作,突出查办行贿犯罪大案要案、窝案串案、案中案,严厉惩治那些围猎干部、主动行贿、情节十分恶劣的不法商人。同时,要围绕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结合司法办案开展预防工作。

  马永胜指出,检察机关要顺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全力推进平安内蒙古建设。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全力做好反恐怖反分裂、严打暴恐工作,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反邪教等专项斗争,对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要坚持常态化打击不放松,依法严惩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坚决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势头。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要开展集中打击整治。

[责任编辑 李中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