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食药工商局“四个严格”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23.09.2015  11:01

 

  9月初,锡盟食药工商局按照盟行署和自治区工商局工作部署,组成2个检查组,对各旗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督促各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帐,并限期整改落实,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点、不走过场、不出差错。

一是严格安全生产市场主体登记档案自查。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登记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认真、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地对管辖范围内的涉危、涉爆等经营主体的登记档案,进行梳理和自查,建立安全生产市场主体监管台帐,将涉危涉爆主体列入重点监管范围。

二是严格安全生产市场主体准入。 严格执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规定,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内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安全的行业和领域,坚持先证后照。

三是严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措施。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涉危、涉爆等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持续跟踪、一盯到底;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发现的不属于职责范围的问题,要及时通报相关审批监管部门。

四是严格综合督查和抽查。 以企业档案抽查和实地检查形式的对各地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察督办,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到位。截至9月16日,抽查企业登记档案70户,实地勘察企业39户,对各地企业登记档案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意见反馈留存,对实地检查企业中发现的问题向各地局发放了实地检查意见反馈表。目前,此项工作仍在进行当中。(王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