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教育局:严禁违规操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

08.07.2015  18:21
 2015年中、高考录取升学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和我市相关规定精神以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乌海市教育局明确要求:严禁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教师及工作人员违规操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

  一是严明纪律要求。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关于严禁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收受礼金、严格婚丧喜庆活动的规定》(乌党办发〔2014〕2号),引领所有教职员工严格履行《关于严禁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教师及工作人员违规举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通知》(乌教发〔2014〕88号)要求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为子女升学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非亲属聚餐性质的宴请及其他类似宴请活动,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和礼品,严禁用公款或找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子女学习费用,严禁用公车接送子女入学。

  二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党组织要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认真抓好本单位所有教职员工廉洁自律工作。各单位“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要加强对全体教职员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通过召开会议、做公开承诺、提醒谈话、签订责任状等方式,明确纪律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引导其严格遵守相关纪律,杜绝违规举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及此类变相宴请,保持整治违规操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高压态势,积极主动做好宣传教育和防范提醒工作。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局党组将加大监督力度,畅通举报渠道,拓宽监督途径。对顶风违纪操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等,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按照“一案双查”要求,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