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公示15个普通高考艺术类校考违规行为

17.02.2015  13:23

  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获悉,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2015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校考中,有15个违规行为拟被处理。其中,有5个违规事实是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拟处理意见为当次考试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停考3年。

  当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对违规考生的考生号、违规事实以及相应的处理依据和拟处理意见进行了公示,考生可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7天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传真提出陈述。逾期未陈述申辩的,将依本办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同时,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还发布了《2015年1月普通高考美术类专业统考违规考生补充公示》,共有45个违规行为拟被处理。相关详情,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首席记者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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