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共筑中国梦”主题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推选和展播活动全面开启

15.04.2016  09:05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6年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共筑中国梦”主题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推选和展播活动近日全面开启。即日起,我局面向全区征集优秀网络视听节目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区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公检法、教育、医疗、邮政、民航、交通、铁路等行业影视节目制作机构;

各影视传媒类大专院校(院系)。

二、节目要求

(一)主题鲜明,导向正确。节目要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题,着力在以下方面推出精品力作:

1.深入诠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新成就,突出展现各行各业在改革发展中取得的新进展,讴歌模范人物和先进典型;

2.积极宣扬依法治国、崇尚廉洁的价值理念,营造人人守法、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尚;

3.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优秀民族及地域文化,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精神;

4.记录身边感动,深入挖掘普通中国人热爱国家、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友爱互助的感人事例,展现他们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

(二)形式新颖,内涵丰富。参加征选的节目应突出网络特色,多采用广大网民喜闻乐见的、适于网络传播的形式。注重节目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统一,避免空洞化、模式化、套路化。各级播出机构在推荐本台的优秀广播电视节目时,要以故事主人为核心,进行重新编辑加工,避免主持人化、栏目化、访谈化,体现出适合网络传播的特点。

三、征集类别

此次征集的作品:微电影、网络剧以及专业类视听节目(栏目)。

四、注意事项

(一)参选节目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创作或首播,与此次活动主题相关的网络剧、微电影及专业类视听节目(栏目)均可参加,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20日。

(二)报送作品须完整填写加盖公章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共筑中国梦”主题原创网络视听节目推荐表》和版权人签字的《版权承诺书》原件一式两份;每部参选作品光盘或U盘(格式统一为MP4)。

(三)征集的作品如发生侵权等现象,按照《版权承诺书》,由作者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四)为保障作品著作者权益,报送的作品未入选的一概不予退回,由我局统一集中销毁处理。

(五)材料报送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成吉思汗西街1号内蒙古新闻出版广电数字传媒中心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六)联系方式:0471-4590090、4590094


    附件: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共筑中国梦”主题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推选和展播活动的通知》(新广电办发[2016]29号)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