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体人员签订廉洁从业公开承诺书

21.11.2014  16:26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中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加强党建工作。为使中心全体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打造中心阳光化交易平台,今年下半年中心制订了《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廉洁从业禁令》并实施。禁令分为违反交易规则类;违反纪律类  ;损公、谋私类;行贿受贿类共20条禁止事项及惩处措施。禁令的实施对防范中心经营管理中的风险提供了制度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全体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落到实处,中心全体人员签订了员工廉洁从业公开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分为5个主题:岗位职责履行承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分解承诺、落实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承诺、风险防范及处置措施承诺、廉洁从业承诺。2014年11月19日,中心在交易大厅举行了员工廉洁从业公开承诺书签字仪式,仪式在齐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中启动。中心董事长、书记、总经理首先宣读承诺书内容,并当场在承诺书上签字。办公室工作人员宣读部门部长和员工的廉洁从业公开承诺书内容,然后员工按部门依次在承诺书上签字,中心领导在签字台后予以见证。

        巴特尔书记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了签订承诺书的目的及意义,全体人员签订廉洁从业公开承诺书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持续实践,全体员工要勇于担当,要对国家负责、对单位负责、对自己的家庭负责,依法依规从业,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中心将继续采取有效形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惩防并举,教育预防为先,造就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