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满洲里市森林公安局扎赉诺尔派出所民警在扎区农贸市场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商贩出售野生林蛙,民警当场对500余只野生林蛙予以没收。
林蛙属于被保护野生动物,按照法律规定出售野生动物属于违法行为,市场中出售的林蛙多是捕鱼过程中被误捕的,为了加强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宣传,民警现场对群众与商贩进行了有关知识宣传,呼吁广大市民自觉抵制出售和食用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随后民警将没收的林蛙带到二子湖全部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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