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法院去年为妇女儿童挽回损失300多万
07.03.2015 10:40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原标题:临河区法院去年为妇女儿童挽回损失300多万
春节刚过,37岁的李某就将酗酒并殴打她的丈夫杨某诉至临河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婚姻家事审判团队审判长韩和军经过与李某沟通,发现李某的内心很矛盾,一方面想摆脱家庭暴力,另一方面又舍不得这个家,特别担心儿子以后的生活。基于保障妇女权益的考虑,韩和军决定启用“离婚考验期”制度,给李某的丈夫留出6个月期限进行改正错误,如仍不能改过,法院将判决离婚。经过法官耐心教育、疏导,李某的丈夫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庭向李某认错悔过,真挚地表达了挽回婚姻的诚意,一段家庭危机就此化解。
据了解,2014年以来,临河区人民法院共审理离婚、抚养、家庭暴力等涉及婚姻家庭和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453件,为妇女、儿童一方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及时化解和制止了大量家庭暴力和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该院也因此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记者白忠义)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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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2015 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