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社会市面蒙汉文字并用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19.04.2016  10:20

近几年,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工作方案》开展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临河区在以往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从2014年12月起开展了专项集中整治工作。首先,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督查、执法、工商、公安、民宗等多个部门参与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和协调联络组、督查推进组、文字翻译组、制作审批组、执法整顿组5个工作组,全面推进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工作。出台了《临河区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工作方案》(2014年—2016年)、《关于对社会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整顿的通知》两个文件。并按照文件要求,分三个阶段分工负责开展各类广告牌匾、商户门牌、地名标识、交通指示牌和政府宣传标语上的蒙汉文并用及蒙文纠错专项整治工作。 

两年来,按照区政府统一安排,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承担的职责任务,对辖区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开展了专项整治,形成了长效机制,实现了常态化管理。一是分工负责,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旅游局对旅游景区、旅行社名称、景点指示牌蒙汉文并用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交通局对乡镇公路指向牌、标志牌、警示牌中存在的无蒙文、蒙文翻译错误和蒙汉文比例不规范等情况进行了自查整改;交警大队对无蒙文的城区道路各类交通指示牌、交警标志牌添加了蒙文,对蒙汉文比例不规范的交通指示牌、交警标志牌进行了更新,规范了蒙汉文并用;民政局对乡镇公路沿线地域名称蒙汉文并用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了更换;民宗局协调区综合执法局对新上的大型广告、门头牌匾、宣传标语的制作和悬挂审批程序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加强了源头管理,保证了新上牌匾蒙汉文并用规范、标准。二是以点带面,创建规范标准样板。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规范化建设,按照“蒙汉文并用标准化一条街”和“蒙汉文并用标准化集镇”建设要求,在做好新华街、解放街、利民街等主要街道蒙汉文并用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2015年以来重点实施了西大批发市场、狼山集镇、乌兰图克镇集镇和隆胜集镇蒙汉文并用标准化建设,从而促进了临河区蒙汉文并用提档升级,为临河区蒙汉文并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三是结合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提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率和规范率。“迎庆创城”工作开展以来,严格按照自治区《蒙语工作条例》、《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全部并用了蒙汉两种文字。区委组织部对各行政村两委牌子和村组地名牌全部进行了更新,并按标准要求严格并用了蒙汉两种文字。截止目前,临河区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率达95%以上,规范率、标准率达90%以上。经民宗局审批后的新上门头牌匾、广告、宣传标语、道旗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率、规范率和标准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