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经验在内蒙古全区推广

13.08.2015  10:03

  原标题:临河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经验在全区推广

  8月11日,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召开的全区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推进会上,临河区人民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相关经验在全区法院系统予以推广。

  2014年7月,临河区人民法院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精神,率先探索建立以审判长、执行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打破原有的庭局限制,优化重组为新的审判、执行团队运行模式,形成边界明晰、权责一致、监督严格、保障有力、运行顺畅的办案机制,被自治区高院确定为全区首家改革试点。改革实施以来,释放出强大的审判、执行生产力,在较短时间内化解了大量积案,提高了审判、执行效率和质量,改革前月均结案773件,改革后增至1862件;改发率下降0.3个百分点、调撤率上升3个百分点,有效地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记者白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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