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李琪林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6.02.2018  12:25

  2月24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的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一届检察院检察长任职议案,李琪林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李琪林

  李琪林,男,汉族,1961年1月生,甘肃玉门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大学学历。现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1979年9月至1983年8月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1983年至2002年就职于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经济庭庭长、副院长(正处级)。2002年1月任甘肃省陇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04年8月任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3年6月任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2018年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2018年2月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命的名单

(2018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批准任命敬大力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批准任命宫鸣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批准任命丁顺生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四、批准任命杨景海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五、批准任命李琪林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六、批准任命于天敏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七、批准任命杨克勤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八、批准任命高继明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批准任命张本才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批准任命刘华(女)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一、批准任命贾宇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二、批准任命薛江武(女)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三、批准任命霍敏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四、批准任命田云鹏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五、批准任命陈勇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六、批准任命顾雪飞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七、批准任命王晋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八、批准任命游劝荣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九、批准任命林贻影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十、批准任命崔智友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十一、批准任命路志强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十二、批准任命贺恒扬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十三、批准任命冯键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十四、批准任命傅信平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十五、批准任命李宁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十六、批准任命朱雅频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十七、批准任命杨春雷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十八、批准任命朱玉为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十九、批准任命訚柏(纳西族)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十、批准任命时侠联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十一、批准任命李永君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责任编辑 哈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