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举全市之力整改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会交办工作

08.12.2016  11:35

   较真碰硬严肃问责 倒逼环保责任落实

   本网讯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李玉琢) 11月12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视频会议结束后,呼伦贝尔市连夜召开市委第七次常委扩大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市委书记秦义、代市长于立新亲临正在停产整顿的北方药业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实地察看了企业整改情况,与企业座谈,传达了反馈会精神,表明了市委、政府坚决推动北方药业公司环境问题整改的坚定决心,并提出4点整改意见。市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定《呼伦贝尔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及涉及环保、生态、城建等3个专项推进组的整改方案,对下一步整改工作再次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为切实落实好、解决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环保突出问题,呼伦贝尔市市委、政府严格落实环保整改责任,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并加大执法和问责力度,对负有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地区和企业负责人坚决追究责任,对已造成恶劣影响的环保典型案件和环保整改百日攻坚期重复出现的环保问题坚决处理,对环保案件继续执行“快立、快审、快判”,从严、从重打击,形成强大震慑。同时,建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切实总结经验教训,把完善制度作为环境保护整改的成果。

  此外,呼伦贝尔市委、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和部门参加的全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3个专项工作推进组,立即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11月16日至12月16日为行动立行立改阶段,该阶段将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现在能改的,立即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受季节性施工限制、短期内整改不了的,尽快拿出整改方案。与此同时,明确11月16日至2017年1月26日为百日攻坚阶段,在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的同时,用100天左右的时间,深入现场、逐项排查,对没有列入督察组反馈范围,但实际存在的环保积案以及潜在的问题隐患,做进一步的排查和治理。通过全面整改,真正形成环境保护建设长效机制。

  据了解,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重点指出的北方药业环境问题,自督察组发现问题时,呼伦贝尔市就已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同时,市政府成立环保、安监、食药、市场监督等部门参加的工作组,全力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北方药业存在的7项主要环保问题已取得不同程度进展,该市将继续跟踪督办、全力推进,确保所有问题彻底整改完毕,得到督察组认可后方可复工生产。

  针对下一步的环保问题,该市要求进一步凝聚全市领导干部的环保共识,深入、广泛组织学习传达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会精神,教育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呼伦贝尔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面临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观念,将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纳入各级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严格责任追究。同时,建立严格的问题督办制度,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持续保持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注重建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组织实施好国家和自治区赋予该市的自然资源及环境保护先行先试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自然资源环境保护改革。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关于环境保护新的发展理念、新的标准、新的要求,切实总结环境保护工作的经验教训,把完善制度作为环境保护整改的成果,坚决守住生态底线。

[责任编辑 魏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