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三个创新”开创扶贫攻坚新局面

03.12.2015  22:42

乌兰察布市“三个创新”开创扶贫攻坚新局面

 

自2012年实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以来,乌兰察布市不断创新各项扶贫机制,迅速进入了投入最多、减贫速度最快、成效最为显著的新时期,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大规模减少,由2012年初的55.85万人减少到目前的17.7万人。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重点贫困村实现了通电、通路、通水、通广播电视、通话、通邮,贫困大学生得到有效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全覆盖,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得到改善。

一是创新扶贫管理体制。乌兰察布市政府按照“简政放权,下放权力”的原则,从2014年起,将扶贫项目的审批权全部下放到旗县,资金项目直接到村到户,结束了近20年来扶贫项目由旗县申报、市级审核和自治区审批的历史。金融扶贫项目谁贷款谁决定,资金使用权完全交给农牧民,项目资金由金融部门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精简整合扶贫项目,把过去小型分散的十几类项目精简整合为“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工程、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和生态脆弱地区移民工程三大类项目。

二是创新扶贫资金使用方式。扶贫资金由过去“撒胡椒面”式的无偿使用转变为现在通过金融扶贫方式的有偿使用。全面开展“三到村三到户”项目资金放大工作,各旗县市区主管部门与中国银行、蒙银村镇银行、邮政银行、农商银行等金融部门合作,利用“三到村三到户”项目资金作为风险抵押,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资金放大10倍后,以贷款形式进行再发放并用于项目建设。截至目前,累计为察右前旗、卓资县、商都县、凉城县、兴和县、察右中旗、四子王旗和集宁区等8个旗县市的173个贫困村发放贷款15768万元。

三是创新社会扶贫参与机制。乌兰察布市政府印发了《乌兰察布市创新扶贫开发社会参与机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扶贫体系,创新了社会扶贫机制,健全了社会扶贫支持政策,进一步明确了京蒙对口帮扶、定点扶贫、军队和武警部队扶贫和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扶贫的任务和措施,目前由市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大扶贫格局已经形成。近年来,北京市和自治区累计在我市投入资金近3亿元,实施了70多个京蒙对口扶贫项目;8个中央、国家机关单位投资6327.63万元定点帮扶乌兰察布市8个国家级贫困旗县,并先后派出局级领导11人次,处级以下领导94人次赴帮扶旗县考察指导工作。(乌兰察布市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