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红十字会党组学习贯彻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及市委出台的三个《规则》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16.01.2017  21:02

根据市委办公厅要求,市红十字会党组及时召开会议,认真传达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学习市委出台的三个《规则》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会党组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并在本机关和全系统中全面迅速掀起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和文件精神的热潮。

1月12日,市红十字会召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丽云主持,陈书记向党组成员认真传达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及市委书记艾丽华,副书记、代市长费东斌,市委副书记张琛的讲话,同时认真学习市委印发的《中国乌兰察布市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员会书记专题会议工作规则》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陈会长对与会人员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 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上来,坚决贯彻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十届二次全会精神,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决策部署,安排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 二是 坚决维护核心,增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决策部署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增强红十字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勇于担当、狠抓落实,增强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 会机关制定严格的学习计划,安排中心组(扩大会)学、支部学、部门学、个人自学等形式多样的方式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干部职工,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四个文件精神,做好各自本职工作; 四是 认真按照市委《关于对第四次党代会报告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任务分解》中涉及红十字会“博爱家园”美丽乡村建设民生发展的要求,发挥红十字会政府人道领域助手作用,实施好“博爱家园”项目,为全市扶贫攻坚做出应有贡献,以良好的精神状态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向自治区成立7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