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实施新一轮脱贫战略

03.03.2016  19:11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实施新一轮脱贫战略

 

近年来,乌兰察布市扶贫开发工作在乌兰察布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自治区以及市委、政府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按照“三三制”扶贫战略,深入推进开发式扶贫、转移式扶贫和保障救助式扶贫,“”、“”、“”、“”并举,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符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一批”的扶贫战略布局,并已在多年的扶贫实践中取得了丰硕成果。

今年,乌兰察布市扶贫开发从解决温饱转入了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提前谋划,配套推进,进而吹响了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号角。推进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扶贫步伐。推进2015年度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扶贫工程。已建设的中旗和化德县加大工程建设进度,其他9个旗县市区要全面开工,力争年底前完成住宅工程建设,2017年完成搬迁3634户、10900人。启动2016年度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扶贫工程。2016年生态脆弱区计划搬迁农牧民3633户,10900人,申请自治区生态移民扶贫资金16350万元。扎实推进农发行扶贫移民信贷项目的实施进度,确保所申报项目及时批复,年内贷款余额达到60亿元。

扎实推进电商、光伏、旅游扶贫工程。要借助阿里巴巴、京东、苏宁易购等电商平台集中打造集电商孵化、人才培训、物流配送、线上销售为一体的乌兰察布电商产业园和乌兰察布特色电商馆,扶持100个村,推动我市特色农畜产品、民族手工艺品、草原避暑休闲旅游产品全面升级,走向世界。光伏扶贫2016年在3个试点旗县和3个片区县建设1000户户用模式光伏电站,3000亩光伏农牧业电站,3个小型地面电站。切实抓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等七部委《关于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推进旅游扶贫工作的通知》确定的我市8个旗县54个嘎查村的乡村旅游,力争每个重点村乡村旅游年经营收入达到100万元,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

加大社会扶贫力度。在继续抓好自治区、市、县部门单位驻村帮扶贫困村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自治区省级领导联系贫困旗县的引资金、

帮项目的龙头带动作用,抓好市级和县级领导干部联系扶贫点工作。重点做好京蒙对口帮扶、中直机关定点扶贫、风电企业、光伏企业以及各团体组织、企业、个人参与我市扶贫攻坚工作,把村企共建作为主要抓手,把企业扶贫切实落到实处。扎实开展“扶贫日”活动,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扶贫合力。

多渠道落实扶贫项目。实施好扶贫“雨露计划”,加大对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政策扶持力度。贫困家庭子女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给予家庭扶贫助学补助,每生每年补贴1500元。

实施好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加快兴和县2015年的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小型公益设施项目建设进度,积极争取2016年彩票公益金项目。抓好卓资县、兴和县、四子王旗、前旗、中旗、后旗六个革命老区旗县38个嘎查村的旅游扶贫工程。(乌兰察布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