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生态保护注重管理突出成效
2015年,乌兰察布市林业局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注重管理,突出保护成效。一是扎实抓了防火工作。按照“分片包干、网格化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了旗县领导包乡镇、县直单位包区域、乡村干部包山头、重要节点和时段全员防火责任制,防火期内,全部人员到岗,采取站山头、守坟头等办法,加强火源管理,实现了由林业部门一家防火转向全社会防火。全市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10起,累计过火林地面积270亩,发生次数和受害面积较往年均大幅度下降。
二是加大了禁牧工作力度。由市纪委牵头,抽组林业局、农牧业局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全市89个苏木乡镇和办事处进行了督查,对禁牧工作不力、疏于监管的中旗、后旗政府分管领导给予了纪律处分,并对两地5个乡镇(宏盘乡、乌素图镇、锡勒乡、白音察干镇、大六号镇)的主要领导给予了行政处分,引起了各地各部门的高度重视,禁牧形势明显好转。
三是开展了清理整顿破坏和非法使用林地专项行动。上半年,林政科、森林公安联合开展了“清理整治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采取包片督导的形式对梳理出的134起非法征占用林地案件逐一进行核实,立林业行政案件30起,已做处罚的29起;刑事立案的104起,已查处98起,综合查处率为95.5%;下半年又开展了以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为主的“雷霆行动”,立林业行政案件272起,行政处罚19.4万元。
四是加强了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加强了监测预报、检疫、防治工作,造林期间加大了对种苗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复检工作,共计产地检疫苗木2.76万亩、428万多株;对57.6万亩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区全部进行了有效地防治,杜绝了美国白蛾等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入侵和蔓延。此外,完成了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全面实施阶段的各项工作,为明年评估工作奠定了基础。
五是认真开展了集体林确权发证“回头看”工作,调处林权纠纷。已完成集体林确权到户3205万亩,发证56万本。各地依据出台的集体林权指导意见,积极成立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并按要求规范林权流转程序,截至12月底,全市林地流转368宗、8.31万亩,有效促进了森林资源向资产和资本转化。
六是森林保险有效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了《内蒙古自治区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森林综合保险条款》,举办了森林保险培训学习班,重点学习了保险知识、定损理赔等流程方面的知识。全市森林投保面积1827.6万亩,保费2467.7万元,受灾面积38.6万亩,理赔资金815万元,赔付率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