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红十字会召开二届五次理事会

27.04.2017  21:42

4月24日,乌兰察布市红十字会召开第二届五次理事会议,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王心宇出席并做重要讲话,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丽云作工作报告,市政府副秘书长、红十字会兼职副会长徐新习通报了2016年度旗县红十字会工作目标考核结果并主持了会议。市红十字会专兼职副会长、理事、常务理事参加了会议。

这次会议是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进一步坚定了做好红十字会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增添了激情和动力。市政府副市长、红十字会会长王心宇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红十字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市发展大局,进行了深刻阐述,要求各级红十字会组织贯彻市委、政府工作部署,依法履职尽责,深化改革创新,开创乌兰察布市红十字事业新局面。他强调,2017年全市红十字会系统要广泛宣传贯彻《红十字会法》,提高依法治会水平,做好信息公开、加强组织宣传工作、着力做好人道救助与服务工作,助力民生改善。要认真开展内蒙古复会30周年纪念活动、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扩大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要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履职基础。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我市红十字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陈丽云常务副会长全面总结了2016年全市红十字会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乌兰察布市红十字事业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部署了2017年各项工作。要求全市各级红十字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正确的事业发展方向;必须坚持依法治会,以法制思维和法制方式开展工作;必须坚持服务群众的工作生命线,知民意、解民忧、惠民生、得民心,当好人道工作领域的助手;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敏锐把握时代脉搏、顺应形势变化,始终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各项工作;必须持之以恒地加强公信力建设,不断完善自律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赢得公众信任,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秉承人道宗旨,凝聚博爱力量,弘扬奉献精神,撸起袖子加油干,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自治区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