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红十字会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

18.04.2016  11:57

 

4月14日,乌兰察布市红十字会第二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市党政大楼召开。市政府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王心宇出席会议。副秘书长徐新习主持会议,市红十字会理事及受表彰优秀志愿组织、志愿者代表及红十字示范校代表等121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陈丽云常务副会长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2015年市本级捐赠款物收支情况报告》、《关于通过更换理事、增补常务理事和副会长的决议案》、《乌兰察布市红十字事业2016-2020年发展规划》;副会长李艳青宣读了2015年各旗县市区红十字会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关于表彰乌兰察布市红十字模范校的决定》、《关于表彰优秀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和优秀红十字志愿者的决定》,并进行了颁奖仪式。

工作报告回顾了过去五年及2015年红十字重点工作,并对2016年及今后五年我市红十字会的主要任务和红十字事业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2015年,市红十字会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红十字会、市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三救三献”、宣传筹资、志愿服务、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圆满完成了二届三次理事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并荣获了自治区红十字会2015年目标考核综合实绩突出奖。

王心宇副市长在理事会上作重要讲话。讲话要求,各级政府要依法履行保障职责,及时研究解决红十字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办会、依法履责、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理事会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自觉关心、支持红十字会的工作,为红十字事业的发展争取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为红十字会工作尽可能提供便利条件;要正确引导红十字事业的舆论宣传,大力宣传人道救助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大力宣传红十字文化在引领社会风尚、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普及公益慈善理念中的积极作用,让社会各界认识、理解、支持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