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金融支持少数民族县域经济成效显著

25.12.2015  12:03

乌兰察布市蒙古族人口  8.71万人,主要分布在察右前旗、察右中旗、  察右后旗和四子王旗。近年来,全巿各级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国家对少数民族旗的金融扶持政策,有力支持和推动了少数民族旗经济发展。

一是加大信贷投入力度。  “十二五“期间,乌兰察布市4个少数民族旗贷款余额年均增长18.33%,高于全市同期贷款年均增速0.78个百分点,同时在信贷政策指导下,贷款投向由单一的传统种养业逐步调整为包括特色种养业、新农村建设、  民族贸易、民族特色旅游及教育、就业等在内的多元化结构,有效推动地区生态资源优势逐步向经济优势和价值优势转化。

二是积极落实国家民贸民品货款优惠利率政策。目前,  该市经国家、自治区认定的民贸民品企业共36家,其中20家属少数民族旗。按照国家对民贸民品贷款优惠利率政策,截至2015年底已累计为少数民族旗民贸企业发放贷款1.01亿元,累计贴息291.68万元。

三是有效发挥支农再货款和存款准备金货币等政策工具的导向作用。近年来,人民银行乌兰察布支行针对农牧业生产、扶贫扶困实际,及时下摆、合理调度支农再贷款,提高支农再贷款的使用效率和周转速度,2012至2015年全市各金融机构累计向少数民族旗发放支农再贷款8.1亿元,较好满足了农牧业生产资金需求,有效缓解了资金流动性不足的问题。

四是创新金融产品。近年来,各级金融机构在做好传统农户信贷品种的基础上,在少数民族旗创新推出“信贷加保险”、“农机具抵押贷款”、“巾帼创业贷款”等信贷创新产品16个,少数民族旗21万农牧户及1.9万户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享受了金融创新产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