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雪域亮剑”取得重大战果

24.12.2015  11:10

——记—集宁区森林公安局侦办12.11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

林业厅政府网12月24日讯  2015年12月11日上午7时30分,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架设电网猎捕野兔、斑鸠等野生动物。接到报警后,森保刑侦队民警立即采取行动,到达现场后经依法调查取证查明,2015年11月至12月期间,集宁区马莲渠乡六号渠村四队村民宁某某多次一人或伙同他人利用电网、粘网以及猎狗等狩猎工具在集宁周边区域非法猎捕野兔、斑鸠、百灵鸟、沙狐等“三有”动物。随后民警依法搜查犯罪嫌疑人宁某某的居所,查获野生动物野兔(死体)59只、百灵鸟(死体)1只、狐狸皮14张,做案工具电流变压器2台、电瓶1台、粘网5张。物证人证确凿,犯罪事实充分,集宁区森林公安局于12月11日当日立为刑事案件展开侦办,由于犯罪嫌疑人宁某某已出逃,集宁区森林公安局于12月16日网上开始追逃,同时申报乌兰察布市公安局技侦支队、情报中心予以支持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