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易地扶贫搬迁“757”模式打响全区脱贫攻坚战“当头炮”

04.06.2016  03:54

乌兰浩特市易地扶贫搬迁“757”模式打响全区脱贫攻坚战“当头炮

 

近日,乌兰浩特市举办首批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22名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喜迁新居活动。这是继5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启动仪式安排部署之后的首批搬迁,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迁入新居工作的“当头炮”在这里打响。

乌兰浩特市有效利用“分散式贫困,集中式安置”的方法,探索易地扶贫搬迁“757”模式,有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1739户、贫困人口3700人“搬得出、留得住、能致富”,非贫困人口同步搬迁1850人。“757” 即:七项原则、五个结合、七种增收渠道,是乌兰浩特市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主要举措。措施一:坚持七项原则,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有章可循。一是坚持尊重移民户意愿,采取政府集中提供房源,移民户自愿选购的原则;二是坚持易地扶贫搬迁与房地产去库存相结合的原则;三是坚持最大限度给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优惠的原则;四是坚持易地扶贫搬迁与设施农业相结合,为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产业支持的原则;五是坚持易地扶贫搬迁和城镇化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六是坚持非贫困户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原则;七是坚持量力而行,不因易地搬迁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债务的原则。措施二:提倡五个结合,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快速推进。一是采取实地调研与出台政策相结合,制定《乌兰浩特市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试行)》(办发〔2016〕25号),明确选择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脱贫方式的每人给予2万元的补贴,非贫困户同步搬迁每人给予1万元的补贴;二是搬迁与城区保障性住房相结合,将乌兰浩特市城区百旺家苑小区和艾润阁乐家园作为房源;三是搬迁与设施农业发展相结合,将现有设施农业园区管理房作为房源;四是搬迁与城镇化建设相结合,将各镇已建成或新建的安置楼房作为房源;五是搬迁与新建幸福院或安置点相结合。措施三:七种增收渠道,确保搬迁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一是通过特色产业种植的方式增收;二是通过“大棚入股分红”的方式增收;三是通过“入社托养返利”的方式增收;四是通过技能培训进城务工的方式增收;五是通过租赁或出售原有宅基地以及发展庭院经济的方式增收;六是通过购买农贸市场摊位出租的方式增收;七是通过到农贸市场经商的方式增收。

目前,乌兰浩特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正在稳步推进过程中。各镇已组织1000多人有意愿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到易地扶贫搬迁房源进行实地参观,贫困群众表示非常满意、希望尽快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