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通报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07.08.2017  18:37

   1、乌审旗乌审召镇乌审召嘎查集体资金未入账及专项资金未按要求使用问题。 2006年至2010年期间,乌审召嘎查未将退牧还草项目款和活动阵地租赁费共计30.5万元入账,其中17.3万元直接坐支,13.2万元由个人保管;2010年12月,该嘎查将6万元植树造林专项资金挪作他用。2013年8月2日,旗纪委给予乌审召嘎查党支部书记那仁满都拉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乌审旗嘎鲁图镇萨如拉努图嘎查原党支部书记苏米雅、嘎查长呼群特古斯未将集体补偿款入账直接坐支和随意处置集体财产问题。 2006年以来长庆物探处给萨如拉努图嘎查协调费及嘎查提留款共计20586.30元,该嘎查未将上述款项入账,党支部书记苏米雅在账外直接坐支14546元,嘎查长呼群特古斯直接坐支6040.3元。2011年8月,该嘎查两委班子违规将641亩集体土地永久性的承包给鄂尔多斯鑫正元实业有限公司。2013年12月12日,旗纪委给予苏米雅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呼群特古斯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乌审旗无定河镇大石砭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国民虚报冒领退耕还林项目补助资金和重复领取牧草良种补贴资金问题。 自2001年国家退耕还林项目实施以来,刘国民以自己和他人名义虚报冒领退耕还林项目补助资金共计13050元;2012年以妻子名义重复领取牧草良种补贴资金480元,共计13530元。2013年12月23日,旗纪委给予刘国民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违纪所得13530元。

[责任编辑 哈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