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看检察】乌拉特前旗检察院: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04.12.2014  20:40

  【百姓看检察】乌拉特前旗检察院青少年维权岗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地处河套平原东南端,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与包头、鄂尔多斯接壤,总面积7476平方公里,总人口34万人。就是这样一个小旗县,检察院却是鼎鼎大名。

  乌拉特前旗检察院的荣誉墙异常璀璨:2004年,被团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2006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全国集体一等功”; 2007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2008年,反贪局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优秀反贪污贿赂局”,控申科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2009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2012年,反渎局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优秀反渎职侵权局”; 2014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全国集体一等功”……

  这样一个优秀的集体在反贪反渎、打击犯罪等领域取得丰硕成果之外,在为民服务方面也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可。尤其是乌拉特前旗检察院打造的青少年维权岗,积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7月29日,社区矫正人员、前旗第五中学学生董某(男,18岁)到该院对监所科干警表示感谢,感谢曾哲强、刘洪武、郭培三名检察官对他一年来的关怀和帮助,使他放下心理包袱,安心学习,考上了北方工业大学。 2013年5月3日,在旗一中读书成绩优异的董某因琐事和同学打架,故意伤害致他人重伤,被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缓刑二年,并被学校开除。庭审后,该院侦监科、监所科干警为了让董某不自暴自弃,与其签订了帮教协议,重新联系到旗五中进行读书,每月进行回访帮教,从学习上和生活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他安心学习,最终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大学。

  据统计,自该院开展“733”青少年维权工作方式以来,对8名青少年进行帮教,无一重新犯罪。为了进一步做好青少年维权工作,近日,该院侦监科开展了青少年维权进社区工作,组织干警到该旗最大的社区——瑞泰新城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发放该院自费出版的《青少年维权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公布本院维权电话号码,加强与社区干部的联系,教育、引导青少年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所谓“733”青少年维权工作模式,即:在侦监科开展“7步”维权法,公诉科开展“3步”维权法,监所科开展“3步”维权法,全方位开展青少年维权活动,逐步形成了“平时多预防、劣迹多帮教、发案多维权、庭审多宣教、监所多关爱、回归多引导”的综合维权体系,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因青少年维权工作突出,2013年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的青少年维权工作经验被自治区政法委发文推广。2004—2012年,该院先后获得全国该院先后被评为旗级、市级、自治区级和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14年,又被自治区团委评为全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记者刘俊霞)

[责任编辑 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