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口计生委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

21.05.2015  11:21

  为进一步简化和规范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人口计生系统将全面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

  实行一孩生育登记。夫妻双方均属初育,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结婚证原件,自主选择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村(社区)或镇(办)计划生育办公室免费办理一孩生育登记,自主安排生育。

  规范再生育审批。符合政策再生育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可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镇(办)计划生育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再生育审批表,并提供所需材料。经初审后,上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批。在办证过程中实行限时办结,需自治区内核实婚育信息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完毕;需跨省核实婚育信息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完毕。

  实行限时办结。全面公开生育服务证申办程序、申办流程、申办时限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信息等,各镇(办)对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推行申办承诺制度。对婚育情况一时难以核实的,由夫妻双方对其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后予以办理。以虚假承诺获得再生育资格的,一经查实予以取消;已经生育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实行委托代办。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镇(办)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也可主动上门服务,全程免费代办,在办理过程中要注意保护申请人的隐私。

  推行网上办理。开展再生育全程网上办理试点工作,对跨地区、跨部门需要提供婚育情况证明的,通过智慧乌海民生服务平台等予以解决。
实施免费服务。对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夫妻,提供计划生育公共服务项目、增补叶酸、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杯奶”生育关怀等免费服务。 (栗艳彬)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