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乌海市加强文化文物场所防汛安全自查工作

01.10.2016  07:09
  •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文化文物场所防汛安全工作,按照自治区文化厅转发《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文化文物场所防汛安全工作的通知》(内文办字[2016]269号)要求,近日,乌海市各级文化文物场所开展了防汛安全自查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将每半年定期组织全市文化文物场所安全检查工作,每逢节假日不定期进行安全抽查。牢固树立防灾减灾意识,做好各项安全应急预案;二是抓好措施落实。市区各文化文物单位组成自查组,对各文化文物场所的隐患排查、防范措施、设施设备器材、应急预案、抢险演练等防汛准备工作进行自查,确保防汛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值守监测。加强文化文物场所安全管理,加大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值班值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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