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妇联关于家庭文明建设情况的调研与思考

20.01.2016  15:19

    家庭文明建设工作是妇联参与社会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是妇联组织的工作品牌。一直以来,乌海市妇联高度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积极发挥妇联组织植根妇女、贴近家庭的工作优势,不断创新理念和方式方法,使家庭领域延展成为妇联多项工作开展的重要平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我市家庭文明建设相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乌海市家庭文明建设现状

    乌海市辖3个县级行政区,20个镇、街道办事处,现有人口55万人,其中女性人口2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7%。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19万户。近年来,通过各项家庭文明建设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家庭成员的文明素质,改善了村风、民风和社会风气,提升了城市的整体文明水平。

    (一)培育先行,奠定家庭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的基础

    一是培育选树典型,传递家庭正能量。近年来,开展“书香之家”、“美德进农家”、“绿色家庭”、“廉洁家庭”、“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平安家庭”、“美丽庭院”等特色家庭创建及“孝老爱亲十大女杰”、“乌海最美女性”等优秀家庭成员典型评选活动,命名表彰各类特色家庭2万余户。为使广大家庭学有榜样,市妇联加大对典型的宣传力度。利用“三八”节、国际家庭日等不同节点,对评选出的特色家庭进行表彰,在《乌海日报》、乌海市广播电视台、乌海市妇联网站、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评选出的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大力宣传,弘扬她们的高尚品德和正能量,在全社会营造一种积极向上、崇尚正气的浓厚氛围。

    二是打造品牌活动,提升家庭建设影响力。紧扣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打造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活动品牌。例如,开展以寻找“最美家庭”为主要内容“美在家庭•善行乌海”主题实践活动;结合我市十个全覆盖工程,在农区开展创建“美丽庭院”活动;在“三八”节期间,针对妇女和家庭开展的“三八维权周”、“春风送岗位”等活动,扩大了家庭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家庭成员中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形成了家家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三是建设家庭文化,展现家庭新风貌。利用社区、村“妇女之家”,举办女性大讲堂、女性健康知识讲座、家庭才艺大赛、家庭厨艺大赛、“最美家庭”故事会(巡回宣讲会)、好家风、好家训评议会、“妇女之家”文艺展演、社区文艺汇演、“家风家训”主题书法培训、节能宣传周、“感恩父爱・心系安全”送清凉、“书香伴我行・共建幸福家”读书征文、“做最美女性・建文明城市”、“廉政文化进家庭”、为老人办好“十件实事”等家庭文化主题活动,吸引广大家庭积极参与,为促进邻里融洽、家庭和睦,提高群众道德素质和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注重家教,深化家庭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的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形成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长效机制。组织编印《乌海市儿童发展纲要(2010-2012)》。着重抓好家庭教育组织队伍建设,基本形成了市、镇(办)、社区(村)三级妇女组织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良好工作局面。完善家庭教育工作网络,在社区开展日常家教指导服务点,为家长开展德育教育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在全市各社区建立了家庭教育示范基地15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15个。家教指导服务点培训家长1万人,帮助和引导家长更新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育儿知识和方法;部分社区设立了家庭教育指导站,随时接待家长咨询,推动家庭教育进社区、进家庭。建立自治区级示范家长学校1所、自治区家庭教育示范基地1个。

    二是丰富家庭教育工作内容。举办“母亲课堂”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知识讲座50多场,家教知识普及率达90%。开展系列亲子互动活动,表彰一批家庭教育先进典型。各级妇联注重邀请知名教育专家开展有影响力的讲座。邀请了包头市快乐家长学校校长李红霞等多位知名教育专家讲授《做快乐家长,育健康孩子》、《做合格父母 培养幸福孩子》等家庭教育知识专题讲座活动。先后开展了幼儿园家长学校情况、留守儿童状况等专题调研。举办庆“六一”文艺汇演,组织舞台情景剧大赛、“告别网吧”演讲比赛、“和谐幸福家庭 唱响美丽乌海”家庭才艺大赛、“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网上签名寄语、“向雷锋学习,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知识竞赛、“童心向党,明日之星暨乌海市第二届幼儿教学成果展示会”等活动,弘扬了当代学生的真、善、美,激发了他们热爱祖国、拼搏进取的精神。

    三是开展净化环境活动,营造儿童健康成长良好氛围。大力宣传《两法》、《两纲》,采用印发资料、张贴标语、召开座谈会、演讲等形式,多方位多渠道向广大妇女、儿童宣传有关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各级妇联组织人员参加社区、禁毒教育基地举办的禁毒展览。进一步畅通妇联信访渠道,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力度,送法律进社区、进学校。配合宣传部门开展“美德少年”评选和“心中有祖国、心中有他人”好儿童评选活动。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讲堂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帮助和引导未成年人如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和良好的行为,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

    (三)深化服务,增强家庭文明创建活动的实效

    一是广泛培训学习,引导妇女自立自强。一方面,定期举办女干部培训班,并组织基层妇干参加大学生村官、婚姻家庭咨询师、宣传通讯员培训班、巾帼志愿者培训班等各类培训,推荐优秀女干部参加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延安干部学院、内蒙古党校等各类区内外高校学习,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提升女性素质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提升妇女软实力。另一方面,针对不同身份女性,举办月嫂、养老护理员、保洁员、厨嫂、手工编织及种、养殖女能手、农村女经纪人、巾帼科技致富带头人等各类技能培训班50期,创建全国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及“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各2个,引领带动3000余名妇女就业,扶持女性创办的中小企业50余家,增强了妇女创业致富能力,提升家庭的自我造血功能。

    二是开展志愿服务,教育妇女向善向美。我市已建立123支巾帼志愿者服务队伍,包括爱巾帼法律维权志愿者队伍、巾帼医疗保健志愿者队伍、巾帼文化宣传志愿者队伍、巾帼爱心帮扶志愿者队伍等;队员8651人,包括女干部、女职员、个体劳动者、教师、离退休人员和家庭妇女等。先后开展了“关爱老人”、“关注未来”、“关爱母亲”、“亲情送家政”、“创建文明城 巾帼在行动”等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在帮扶妇女创业就业、关爱单亲贫困母亲、服务“空巢”孤寡老人、关注儿童成长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为社会的安定和谐起到了促进的作用。

    三是发展女性社团,发挥妇女的光和热。分发挥女企业家协会、女子书法家协会、爱心协会等妇联团体会员作用,开展慰问贫困家庭、孤寡老人、贫困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活动,捐赠款物价值近300万元。开展女企业家“爱心妈妈”结对帮扶活动,女子书协为社区家庭书写春联活动等,充分发挥全市各行各业妇女的光和热。

    (四)创新维权,强化家庭文明创建活动的保障

    一是强化源头维权,保障家庭和睦。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筑网”行动,联合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联合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建立妇女维权中心4个,妇女庇护所6个,110家庭报警投诉站28个,聘任人民陪审员10名,组建各级妇女维权志愿者队伍107支,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3个,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1个,并在全市20个镇(办)、80个社区(村)全部建立妇女儿童维权站,形成了咨询、援助、审判一体化的维权体系。开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切实为广大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开辟“绿色通道”。6年来共接待来信来访434件次,办结率100%,信访量下降率达50%,有力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守护困境家庭,切实关注民生。积极争取“母亲健康快车”、“母亲邮包”、“母亲水窖”、“留守流动儿童家园”等品牌公益项目及“两癌”贫困母亲救助专项基金,大力实施“爱心妈妈温馨家园”、“关爱留守儿童”、贫困妇女“两癌”筛查救助等帮扶救助活动,筹集社会各方帮扶资金500余万元,为1万余名贫困妇女儿童提供了救助,为600余名贫困妇女、残疾妇女、空巢老人家庭提供了免费家政服务。举办“爱心助未来”捐资助学活动,为我市100名贫困中小学生每人发放1000元,争取自治区“春蕾计划”高中女童项目,资助50名品学兼优的高中女生。

    二、当前家庭文明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一)经费、人员受限,创建活动缺乏平衡性

    一是活动经费欠缺,制约了创建活动的开展。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总体上存在着经济条件好的地方参与程度高于相对落后的地方。经济基础好的地方创建工作基础扎实,活动开展得丰富多彩,群众参与面也较宽,形成了地方特色。而经济基础差的地方,缺乏必要的硬件设施和活动基础,开展活动则形式单一,活动往往只能流于形式,无法落到实处。虽然许多地方妇联干部和群众活动的积极性很高,但却因为活动经费有限而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是基层妇联干部兼职人员偏多。全市基层妇干大多数身兼数职,主要兼任工会、计生、科文卫、司法、信访等工作。这使得她们各项工作都要兼顾,精力不够,疲于应付。因此缺乏工作主动性、创造性,妇联工作也受到影响。

    (二)形式单一,创建活动缺乏深入性

    一是活动与群众需求有差距,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条件群众的不同需求,缺乏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开展活动的能力,抓点多,分类指导少。特别是在农区开展的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还缺乏切实有效的宣传方式,活动对农户而言没有看到直接利益,加之现在农区的主要人口一部分是留守老人,缺乏参与热情;一部分是作为家庭的劳动主力的妇女,往往没有更多精力参与到活动当中,因此在普遍推广中积极性不高。

    二是评选与创建活动有差距,标准和条件有待于进一步明确。“文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目前,“家庭文明”的内涵和标准没有准确的界定,创建成果评估机制没有建立,这些都是急迫需要回答的问题。有些地方重评轻创,只开展一些简单的表彰活动,不注意加强研究探索,程式化、套路化的开展活动,特别是在如何吸引家庭参与,如何让家庭在活动中唱主角,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等方面工作,尤为薄弱。

    (三)机制不全,创建活动缺乏延续性

    一是工作机制没能真正形成,协调组织作用发挥不够。缺少家庭文明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和办公室,对创建活动进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家庭文明创建活动中,多数只有妇联一家唱“独角戏”,社会整体配合作用发挥不够。

    二是监督机制认知程度不同,全盘考核力度不是很大。在一些地方存在着个别领导对妇联抓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重视和支持不够,对开展活动的认识也不到位。特别是部分村、企业重视程度更低,影响了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对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创建活动的凝聚力

    一是要强化宣传。重视舆论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借助最便捷、最易为群众接受的信息传播手段,扩大创建活动的参与面。同时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参与构建家庭文明的局面,大力宣传各类文明家庭典型,倡导树立良好的家庭道德风尚,推动形成全民参与科学文明进步的家庭建设的热潮。

    二是要强化调研。加强家庭文明创建活动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研究。针对新形势下妇女和家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需求,特别是流动留守家庭、空巢家庭、老年家庭、单亲家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对现代婚姻家庭问题、婚姻家庭发展规律和特点的理论研究,为家庭文明创建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科学依据。

    (二)整合创建资源,增强创建活动的活力

    一是群众参与。要立足实际,科学设计活动形式,不断丰富活动内容,便于群众参与。妇联组织要注重发挥在家庭领域开展工作的独特优势,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整合各种家庭工作载体和活动形式,把“最美家庭”、“平安家庭”、“和谐家庭”、“廉洁家庭”、“节约型家庭”、“绿色家庭”等以家庭为对象的各种特色创建活动整合起来,作为构建家庭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提高家庭成员的自觉参与程度。

    二是部门配合。家庭文明创建活动既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又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不可能靠妇联这个群团部门单方面来完成,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利用各种有利资源、协调各方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家庭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

    (三)健全活动机制,增强创建活动的向心力

    一是工作机制。在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尽其能、负其责,切实发挥作用的同时,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特别是组织开展一些重大活动,要整合资源,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同时要吸纳各种社会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构建社会化、开放式工作网络,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文明办主管、妇联牵头、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保证创建活动的科学发展。

    二是评选机制。要制定各类特色“文明家庭”评比标准和创建工作评估标准,建立相应的操作性强、量化目标明确的考核体系。建立健全以申报、公示、评选、表彰激励、跟踪管理为一体的活动机制,最大化地运用创建成果,以取得最大化的社会效益。

    三是考核机制。要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把家庭文明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目标考核中,统一安排部署,同实施同考核,每年划拨一定的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各级党委也要对创建活动给予重视和支持,尤其要帮助基层妇联干部提高认识,解决创建工作中实际困难,为她们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