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妇联2015年对外信息宣传工作取得新突破

27.01.2016  20:01

  按照自治区妇联《2015年度考核指标》宣传工作的有关要求,乌海市妇联以引领广大妇女和家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扎实开展2015年各项宣传工作,建立宣传报道工作量化考核制度,及时上报统计数据和相关资料;建立通讯员队伍,及时提供有价值的新闻线索;密切合作主流媒体,打造多个宣传平台,取得了新突破。

  一、密切合作主流媒体

  一是积极协调主流媒体结合各重要节点对妇联工作进行及时宣传报道,并对纪念“三八”劳动妇女节、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妇女之家”建设、“美丽庭院”创建、巾帼志愿者活动等重点工作进行深入报道。争取市委的重视和支持,拓展宣传渠道,将妇联重点工作、特色工作及妇女先进典型宣传纳入了我市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平台《党旗飘飘》栏目,在乌海电视台和各社区播出。二是先后在《乌海日报》刊登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专版、乌海市妇代会专版、巾帼花开竞芬芳——乌海市妇联工作综述专题、在2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栏目不定期刊登“最美家庭”故事,并发布了寻找“最美家庭”征集令、全市好家风、好家训评选活动公告及妇联各项工作动态。三是乌海市妇联副主席、“最美家庭”代表、乌海市“最美女性”、乌海市“三八”红旗手、乌海市女企协负责人、家政协会负责人、优秀巾帼志愿者相继走进乌海广播电视台直播间,录制广播节目对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和个人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全年在乌海电视台录制新闻片40条,在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播出新闻21条,比去年同类媒体新闻播发量大大提高。四是加大《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杂志订阅量。2015年乌海市《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杂志订阅均达到了全市“妇女之家”100%全覆盖、基层妇女组织100%全覆盖,并广泛延伸到妇联其他组织领域及妇联表彰过的“最美家庭”、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等,使广大家庭和妇女及时获取信息、开阔视野。2015年《中国妇女报》增订52份、《中国妇女》杂志增订61份。

  2015年,乌海市各级妇联共在《中国妇女报》、国务院妇儿工委网等国家级发布信息25条,在《内蒙古日报》、内蒙古新闻网、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等自治区媒体发布信息70条,在《乌海日报》、乌海电视台等市级媒体发布信息372条。

  二、打造多个宣传平台

  市妇联利用乌海妇联网站、新浪微博、博客、腾讯微博、新华网博客,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各级妇联开展的活动、新闻。网站每月每部室至少更新3条信息、微博每月至少发布20条信息、博客每月至少发布3条信息。并重新设计了乌海市妇联网站页面,增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美在家庭·善行乌海”主题实践活动——寻找“最美家庭”等五大宣传标题,参加全市首批优秀网站评选活动。

  三、组建通讯员队伍

  一是根据自治区妇联《2015年度考核指标》,制定三区妇联信息宣传工作考核方案,亮化、细化各项考核指标:各区妇联按要求向自治区妇联报送信息并被自治区妇联网站采用24篇以上4分;10—23篇2分,少于10篇不计分;信息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总数排名第一1分,之后不计分;建立通讯员队伍,按规定时间每周报送新闻线索,上报统计数据和相关资料及时准确,年底报送工作总结;各区建立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各区工作动态。并于年底已完成此项工作对三区的考核打分。二是组建市、区、镇(办)、社区(村)四级妇联系统新闻通讯员队伍,共110人。同时,建立qq群、微信群,及时上报各类新闻线索,加强沟通交流。三是举办1期妇联系统通讯员培训班,根据妇联工作的特点和各级妇干的实际需求,邀请《中国妇女报》驻内蒙古记者站站长王永钦对全市100余名妇联系统新闻通讯员进行专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