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安委办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21.05.2015  11:21

  日前,乌海市安委办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部署了乌海市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乌海市安委办要求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乌海市委市政府印发的《乌海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的要求,主要领导明确工作目标,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确定重点工作环节,亲自检查推动。市安委办要求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监督检查,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立即安排部署督导工作,督促开展防汛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深化隐患治理。市安委办要求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强化应急管理、落实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准备,必须做到响应迅速、应对有效。

  另外,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和抢险不及时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财产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乌海市安委办明确提出必须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郭文)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