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实施“营改增”试点工作专访

26.04.2016  12:2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营改增),是今年我国政府工作的一件大事。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从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就“营改增”政策方面的问题,近日,记者采访了市国家税务局“营改增”试点实施工作相关部门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进行“营改增”改革呢?

  答:全面实施“营改增”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近年来最大的减税举措;而且这项改革契合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优化经济结构的要求,可以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拉长产业链带动需求扩大、创造现代服务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增加就业岗位;还可以解决重复征税的多年痼疾,既可以为当前经济运行提供有力支撑,还能为未来发展增添持续动能。

  问:此次“营改增”试点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基本内容是实行“双扩”:一是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

  二是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继2009年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利息支出等纳入抵扣范围,无论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增加了增值税的抵扣内容。

  问: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实施“营改增”,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营改增”后为什么所有行业税负会只减不增。请具体介绍一下。

  答:全面实施“营改增”,是我国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着力点。

  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一是将新增不动产、利息支出等所含增值税全部纳入抵扣范围。此项政策受益面较广,减税规模较大。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获益,前期试点纳税人和原一般纳税人总体税负也会因此下降;二是征收率选择3%、5%,“营改增”后部分生活服务业税率降低,达到直接减税效应。同时,与营业税计算方式相比,税基不同,也保证了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水平略有下降;三是明确新增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因此,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总体上实现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绝大部分企业税负有不同程度降低的政策效果。

  问: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哪个税务机关征收?

  答: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家税务局暂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也就是说二手房交易、不动产出租仍由地税局征收。

  问:今年政府提出房地产去库存。个人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是否也能达到税负只减不增的效果?

  答:个人二手房税收问题涉及千家万户,大家都非常关注。本次“营改增”个人二手房的交易在税收负担上保持了基本稳定。将过去二手房营业税的征税政策和免税政策都平移过来了,过去征营业税5%,现在改为增值税还是5%。对于我市来说,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例如:“营改增”前,如果房价是100万元的话,100万乘5%,需交5万元的营业税;“营改增”后,如果房价还是100万元的话,是100÷(1+5%)×5%,需交47619元的增值税,少交税2381元。由于营业税是按含税价征税,增值税按不含税价来征税,所以“营改增”以后二手房交易税负没有增加,而且还略有降低。

  问:小微企业申报营业税,月营业额在3万元以下地税免征,“营改增”后,是否继续免征?

  答:“营改增”后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免税政策继续延续。个体工商户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00元(含本数)。但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营改增”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增值税。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问:此次“营改增”国税部门又增加了多少管户?国税部门为了确保“营改增”试点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做了哪些工作?

  答:按照我们接收的数据,此次“营改增”,地税部门向我们移交10441户纳税人,占到我局目前管户的47%。此次“营改增”我们要实现的目标就是“减税政策要落实到位;确保5月1号纳税人成功上线,也就是标志着开出增值税发票;确保6月1号顺利实现首期纳税申报”。在具体工作中主要是重点把握“3月14日前完成地税部门向国税部门的管户数据交接,4月28日前试点纳税人发票领用到位、开票系统安装调试完成,5月2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软件与金税三期等系统联调”三个时间节点,市国税局党组将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作为全市国税系统首要工作任务和1号绩效考核指标来抓,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虽然时间紧迫,但前期各项工作进展都非常顺利,达到了预期目标。

  问:针对“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市国税局提供了哪些便捷的服务措施?

  答:市国税局始终秉承“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纳税服务理念。为做好此次“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涉税服务,我局一是增设了办税窗口,开辟了“营改增”绿色通道;二是委托邮政部门代征税款,全市共设立9个发票代开网点;三是实行“免填单”业务,通过涉税资料免填单服务系统打印相关表单,在纳税人核对确认后,即可办结相关涉税事项;四是实行“网上办税”,纳税人坐在家中,即可办理发票认证、纳税申报、缴纳税款;五是推行“一窗通办”,避免纳税人排队等候。

  全面推开“营改增”涉及税制转换和政策调整,较为复杂。欢迎广大纳税人积极参加当地税务机关组织的免费政策培训和辅导,尽快掌握和熟悉“营改增”政策及征管操作流程。如果想详细了解“营改增”有关政策,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网址:www.chinatax.gov.cn),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微博、微信和客户端,或到当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有关政策咨询服务。(文/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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