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实行取用水户月报制度

12.08.2015  11:44

  为全面、客观、真实地掌握乌海市取用水户用水量信息,按照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考核任务的要求,近日,乌海市水务局下发了《关于实行全市用水大户取用水量统计月报制度的通知》(乌水字〔2015〕29号),要求三区水利局按照各自重点取用水户名录,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各取用水户做好用水量统计月报送工作,并于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用水量。乌海市水务局人员积极加强与三区水利局和全市用水大户的联系沟通,建立了较为流畅的信息交流渠道和平台,为实施全市用水大户用水量月报制度提供了条件,为充分发挥水资源的最佳效益奠定了基础。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