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检察院强力规范司法行为

30.07.2015  18:04

  今年以来,乌海市检察院采取“三抓”“三坚持”的办法,强力规范检察人员的司法行为。

  通过“三抓”全面提升规范司法能力。一是抓教育培训,乌海市检察院把规范司法作为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加大对检察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的司法水平。二是抓制度建设,市检察院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办案程序、标准和责任,织密织牢检察权运行的笼子。三是抓检察改革,市检察院就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追究制等进行深入探讨,力争通过检察改革推动司法体制不断合理完善,从而推动检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通过“三坚持”全面规范司法行为。一是坚持问题导向,乌海市检察院要求全体检察人员树立找到问题、改正问题就是成绩的意识,将坚持问题导向贯穿规范司法行为始终。二是坚持立行立改,市检察院把查找出的问题列出清单,逐项梳理分析,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做到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的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的不放过。三是坚持创新创优,市检察院确定2015年为全市检察机关“创新创优提质年”,引导全市检察机关抓住工作着力点,集中发力,在规范司法行为上创新工作机制、措施和方法,以工作成效检验规范司法行为的有效性。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