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治沙站传达学习《关于加强对全市党员干部交通违法行为管理的通知》

27.02.2017  22:35

林业厅政府网2月27日讯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每个老百姓,大家都必须对自己负责任。”2月17日上午,乌海市治沙站站长杨利祥召开全站职工学习例会,传达学习了由中共乌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乌海市公安局、乌海市监察局、乌海市精神文明办、乌海市社会信用办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对全市党员干部交通违法行为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以乌海市党员以及各党群机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为适用对象,以公职人员做出涉嫌交通肇事罪、涉嫌危险驾驶罪、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文件规定的十四条为适用范围,对其实行抄告、通报、信用惩戒、媒体发布等处理措施,违法信息将纳入乌海市信用信息平台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用档案,同步在“信用乌海”网站向全社会公布,实现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杨利祥指出,全站职工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切实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展示我林业人良好形象,为乌海市公共文明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